前天晚上,厦门中山路附近的楼房又火灾了。如果搁在以往也许不是大事,毕竟没造成人员伤亡。但刚经历了又一次煤气爆燃的我们,小心脏毕竟是有点脆弱的。 何况从各家媒体的报道来看,要说火灾“规模”有多小,恐怕也不容乐观,毕竟,“50余名官兵奋战半个多小时,终于将明火扑灭”。虽然经过消防支队厦港、厦禾、浮屿3个中队的努力,火也灭了,困在太平路三楼楼顶的老人也救出来了,但庆贺之下,大家还是感到后怕。 据说火灾的具体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但这一区域火灾隐患多却是不争的事实。 其实中山路、轮渡一带民房的火灾隐患,一直受到民间和官方的关注。据报道,老城区繁华地段的群租房,建筑多为砖木或者预制板房结构,耐火等级低,安全疏散条件差,多数是木楼梯且只有一安全出口,居住人员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和老人居多,一旦发生火灾不仅蔓延快,疏散也成问题。 此外,一些人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用火用电用气混乱,有的直接在楼梯走道上生火做饭,电气线路未穿管直接拉接在木质结构的隔墙上,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较严重后果。 我们想起了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所谓的轻微、未遂,其实就是警告,像这次这样“已遂”而没伤亡,应该算最严厉的警告了吧! 而且这最严厉的警告早不是第一次,就是在中山路,两个多月前一家烤鱿鱼店起火,楼上婚纱店被毁。 在一些老旧小区,我们安全工作的“欠账”实在不少,这样的警告,说是最后通牒式的催债单恐怕也不为过。其实美湖路煤气爆燃之前,相关的“警告”也不少,可以说“催债单”一张一张地给我们寄过来,可悲的是惨剧仍然发生了。 过去的就过去了,现在的问题是,老旧小区安全“欠账”这张“措辞严厉”的催债单,我们要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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