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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与打拐同等重要

2014-12-25 17:06:22 刘建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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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闽北拐卖妇女儿童比较少见,但是收买妇女儿童或贩卖亲生孩子的案例屡见不鲜。”22日,在延平公安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延平公安一共破获涉拐案件13起,抓获涉嫌拐卖妇女、儿童人员6人,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人员11人,解救7名被拐卖儿童,4名被拐卖妇女。(12月25日 《闽北日报》)

根据报道,在警方实施逮捕时,一位狠心卖掉自己亲生儿子的妇女竟然声称,“这是我生出的种,是生是死是卖我说了算。”而且,在当地,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被视为一种正常行为。本是犯罪行为,却被视为正常现象,背后的问题值得深思。

对于拐卖行为,应该予以坚决打击。尤其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于这种行为要做到零容忍。但是,只是坚持事后惩罚,并不能起到比较好的效果。从这个方面而言,在坚持打击力度的同时,还应当重视普法工作,让拐卖儿童妇女方面的法律知识被当地人所熟知。

在当地,他们并不认为拐卖妇女儿童是违法行为。比如,如果没有媳妇,他们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再比如,没有儿子,也可以购买其他人的儿子来抚养。其实,这种现象也是全国很多地方农村的缩影,在这些地方,买卖妇女儿童并没有被认为是违法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的市场依然存在。即便,在公安机关采取解救行动时,还常常会面临阻挠和障碍。

不难看出,在这些人的头脑中,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令人堪忧。在他们的视野里,以自己日常规则来判断行为对错,并没有站在法律角度予以审视。可以说,只是坚持严厉打击,不会让他们的法律意识得到提升。在开展打拐工作的同时,还应该强化普法工作,让他们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习惯。

根本上而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行为,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合法权益,应该予以强化。与此同时,还应该填补拐卖行为人头脑中的真空,将更多的法律知识灌输到他们的头脑中,让他们了解法律、熟知法律,并当做从事自身行为的重要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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