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年终不立案”必将成为历史

2014-12-31 14:33:34 谢晓刚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记者近日走访深圳基层法院发现,立案大厅排起了长龙。法院为何会出现年底扎堆立案的情形?一些法律从业人员认为,这是法院为了确保考核中的“结案率”指标而在年底减少立案,案件积压过多所致。(12月31日《北京青年报》)

“年底清案,没有办法。全深圳,应该全国都是这样。现在立的案件都是2015年的。”这句话是当地一家法院立案庭法官的话语,但也能够说明法院“年终不立案”深圳并非个案,是全国各地法院的通行做法。

很多民众将此诟症归结于法院的考核制度只注重数据理化,未考虑具体案件的案情复杂情况,认为法官在考核压力之下,过度追求结案率,会使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角色沦为了计件工作的办案机器,

此种争论好比每到春运,民众都会一致将回家难的矛头指向铁路部门一样,任你如何采取措施、开放票源,均无法让公众满意,毕竟运力有限、票源有限,面对庞大的归家大军,如何满足。

而法院呢?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一个法院一年只能处理6万宗案子,但一年却能收到10万宗案子。如果不论什么案子,都全部立案,那么结案率低的时候,社会公众是否会觉得法院效率低,从而对法院产生质疑?

换位思考一下,我国现阶段司法改革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进程中,对法院工作采取如立案率、结案率等量化考核指标,实则亦是对法院是否作为的一种考核机制,虽会产生一些让公众诟病之处,但在目前来说至少起到了对法院工作督促、约束作用,这点是不可否认的。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法院是司掌审判权的“法”院,而不是一个包揽纠纷解决的社会解纷机构,面对复杂多样的社会纠纷,法院如何落实好“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这不仅是法院落实好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更是如何将“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与“不该受理的案件”区别开来的关键。

笔者更愿意认为深圳“年终不立案”之争,表面看上去是对法院“结案率”考核制度的争议,实则透露出的是公众对法律公正渴求的不断攀升。

受社会条件及法院自身能力所限,审判权有其固有的界限,不可能处理所有类型的社会问题。哪些纠纷需要法院来解决,哪些属于法律案件,特别是在年终劳动者讨要欠薪、各公司及个人追偿债权的高发时期,他们对法院的依赖更甚,也成为年终扎堆上法律的源头。如何区别,如何缓解这些群体的矛盾,缓解法院的压力,还赖于各级地方政府、组织年终加大对民众纠纷的主动介入,针对性地加大法律知识的普及。

“年终不立案”仅仅是目前司法环境下的一个产物,它必将会随着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而成为历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