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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平时,让守法成商家习惯

2015-02-11 09:53:09 老癸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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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节前购物高峰也随之而来,有关价格的投诉也进入了高发时期。为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昨天,厦门市发改委在多个商圈、景点召开12场“价格政策提醒会”,对商家和消费者发出提醒。如果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最高可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如果涉嫌价格欺诈,最高可以处50万元的罚款。(2月10日《海峡导报》)

马上就要到春节了,市场上各项法规的执行都紧张严厉起来。

用“传统”的眼光来看,这似乎很正常。春节是重要的节日,更是各种商品销售的旺季。在这期间进行价格欺诈不仅是违法违规,更是为公序良俗所唾弃。相关部门最近的努力,确实值得表扬和鼓励。

但另一方面,往往是商家守法畏法的习惯没养成,到了问题严重或特殊时期,才得花更大精力去抓。

我们的一些法规就是平时不够严格,才使得威慑力不足,才有必要在某些时期格外用力。其实耗费的精力一点也少不了。

法规要使人敬畏,就必须持之以恒永远严肃地执行下去,不分淡旺季,更不能有讨价还价的借口。如果对价格欺诈平时就利剑高悬,有违必究,让不法商家们望而生畏,过年过节,他们还敢吗?而相关的管理部门反而会轻松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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