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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长标价20万元背后的官场痼疾

2015-02-11 15:40:29 刘洛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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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微博用户“立春后的新希望”发布视频。视频中,保定市人大代表杨志国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安刚举报公安分局局长马永乐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问题。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称,纪委已经收到了杨志国等人的举报材料,目前正在核实材料内容。(2月11日,京华时报网)

不得不说,“买官卖官”是社会健康肌体中的一颗大毒瘤,损害了党的威信,污染了社会风气,阻碍了经济发展,令万千德才兼优的报国志士齿冷心寒!

这不,马永乐不仅仅被举报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问题,还涉嫌卖官问题,这样的行为实属不应该。

顾名思义,“买官卖官”是以钱买权和以权卖钱的赤裸裸的权力与利益的交换关系。其自古有只,社会危害极大,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运转秩序。

据民警安刚称,在马永乐担任局长期间,对局里的干部职位明码标价。派出所长标价20万元,副所长10万元,刑警队长30至50万不等。并且,马永乐每年都会进行岗位调整,保证自己每年都有“进项”。

在此,笔者不得不感叹,叫价20万元的派出所长,究竟都是谁在参与买卖?这些想要被调整岗位的人员给马永乐“进贡”背后有多少尴尬和无奈呢?

的确,当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违规用人问题仍时有发生,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究其原因,大概还是因为现实当中的选任、提拔官员过程中,很难避免利益的牵扯。

显然,对职位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致使了一些符合条件却未进行买官行为之人不能得到提拔,因而打击这些人员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20万标价派出所长事件的背后,折射出的不仅是地方官员职能和职责认识未到位,更多折射的是地方执政政策缺乏连续性、一些地方官员在执政思维上存在误区。因此,广大为官者还需摸着执政良心做事,切实杜绝“买官卖官”这一大官场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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