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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洁士牙膏603万元的处罚能以儆效尤吗?

2015-03-11 08:44:43 于文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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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一天,牙齿就真的白了。”9日,上海市工商局披露,因构成虚假广告,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被处罚603万元,这也是我国目前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最大罚单。(3月10日《北京青年报》)

虚假广告对消费者的侵害不言而喻,达到了睁眼说瞎话、“吹牛不上税”的程度,老百姓深恶痛绝,只是苦于自己不是权威专业人士,取证难,取证成本高,难于揭穿其骗人把戏,只能寄希望于工商等执法部门。如果工商等执法部门迟迟不“亮剑”,打击虚假广告就只能成为“水中月”“镜中花”,永远都不能四脚落地。因而,此次上海工商部门对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处罚603万元,为广大消费者伸张了正义,吐出了心中长期积压的“闷气”。

不过,对于佳洁士牙膏的厂商来讲,603万元的“最大罚单”相比其丰厚的利润,恐怕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不伤元气,能否罚到疼痛难忘的程度,能否对所有企业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有待于观察。需要提及的是:此次处罚只涉及涉事企业,而没有触及到虚假广告的代言人和虚假广告的播出平台,这与消法的规定精神不符。消法规定:名人明星所代言的商业广告如涉及虚假宣传,将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播出虚假广告的平台,对虚假广告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难辞其咎,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工商执法部门应当补上这一课,在依法治国的语境下,谁都没有特殊的“豁免权”。要通过严肃执法,让代言广告的明星和播出平台明白:代言广告的钱不是那么好拿的,要承担法律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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