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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万能章”让社区干该干的事

2015-03-12 07:27:39 谢晓刚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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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团分组讨论时,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易凤娇列举了一系列令人哭笑不得的证明事项,经她调研,社区需要开具证明的事项有110多项,社区公章被当成了“万能章”。(3月11日《南方都市报》)

随着社会发展,社会管理越来越精细化,政府将越来越多的服务职能伸向基层,居委会的章子也迅速增加,这在全国都是普遍现象。这样一来,看似百姓办事儿方便了,但行政性事务却成为居委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大多数人也都忘了居委会本来的模样。

居委会是什么?居委会和政府是什么关系?《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助组织……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现实是,居委会多在政府的直接领导甚至是具体指挥下亦步亦趋,几乎所有的部门、单位、组织都可以要求居委会开具证明,有的仅以部门内部的一纸文书为依据,有的部门仅仅是为了方便自己。

这就导致许多居委会整天忙于有关部门分派的行政事务,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协调社区矛盾、建设社区文化等居委会的“本色”服务当中去。居民们也就常揶揄居委会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小政府”。

其实,社区居委会的现状,国家层面并非没有觉察,在2010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逐步清理和整合在社区设立的各种工作机构,规范政府部门面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

但这些年过去了,社区居委会职能非但没有回归“本色”,相反牌子越来越多、章子越来越多,离居民却越来越远。究其背后的原因,还在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现象严重,作为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本来人手就少,资源不多,财力物力也不丰裕,如今又要额外承担来自上面一些部门的许多任务,于是难免进入“想管管不了、想做难做好”的尴尬境地。最终导致了社区居委会无法回归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身份,更没有精力用于服务居民。

所以,要想让社区居委会回归自治本身,当务之急就是要迅速理清自治与指导、自治与协作之间的界限,不能让这个界限成为钟摆,要让各级行政部门作为起来,不能总依赖第三方提供证明,而应该深入社区、了解民情,这样不仅能够消除 “万能章”让社区干该干的事,亦能让政府部门更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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