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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不该有“证明我妈是我妈”

2015-04-09 09:42:04 乔杉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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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民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显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要开证明只能到江西老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最终这一难题的解决,还是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需要再去证明他妈就是他妈了。(4月8日《人民日报》)

看到过很多奇葩证明,未必能够想到“该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因为这一证明,很多网友开始追忆“曾经一起开过的奇葩证明”。其实类似这样的奇葩证明,毕竟不是常态,而证明之痛却是常态;即便普通的证明,也会碰到若干痛苦。

去过政府部门办事的人,大多有一个感慨:烦不胜烦,办什么事都要有证明,没有证明几乎寸步难行。可对政府部门来说,你上班他上班,你休息他休息。好不容易请一天假,好不容易排到了队,问题出现了:证件不齐,情况变化,而且很多时候还要“证明证明证明”。在这方面,根本没有任何条件可讲,如果家住外地,更有可能 “横跨大半个中国来办证明”。要证明你爸是你爸,要证明你没犯过罪,要证明你没结过婚……面对各种各样的证明,你只能感慨,“我们都是有证明的人”。

不能说这些证明都没有必要。拿“证明我妈是我妈”来说,相信也有一点点道理。如果没有这一要求的话,不排除有些人怕麻烦,虚构一个“紧急联络人”,到时真要出了问题,那就麻烦大了。问题是,许许多多的证明,难道必须“亲力亲为”吗?

今天已经进入了互联网时代,政府部门也一再呼吁全社会要有互联网思维,并且还有不少推动措施。说得好也应该做得好,政府部门为什么不做互联网的先行先试者?方便、共享是互联网思维的特征之一,如果政府部门有互联网思维,那就应该打破信息壁垒,建立一个公共信息库,不同地区不同部门联网操作。比如说需要办一件事,那就认准一个部门;需要哪些证明材料,通过这个部门直接登录信息库。像“证明我妈是我妈”,当场就可以开出,何需东奔西走?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这也启示我们,在简政放权这个话题上,一方面要立足于“减”,一些证明能减则减,解决证明过多过滥问题;另一方面要立足于“通”,打破各地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障碍,通过一定的规则和权限设置,实现公民基本情况的共享,解决证明难开难办问题。果能如此,许多证明也就不必开了,也没有什么奇葩证明了;即使有些奇葩证明被遗忘在江湖,那也不要紧,反正能够资源共享,不需要来回奔波。

互联网时代不该有“证明我妈是我妈”,出现这一问题,说明现在的互联网思维只是说说而已,或者要求别人的多要求自己的少。在其背后,既有着理念问题,还可能有着利益问题。据称,陈先生因为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必去开证明了。60元到底交给了谁?这里面掺杂的就是利益。这也提醒我们,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还要难。而要让互联网思维深入人心,让政府成为互联网思维的先行先试者,不仅需要一场思维风暴,更需要一场改革风暴。一些利益必须打破,否则改革红利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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