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作家曾在专栏里讲过一个故事:朋友因心脏出问题去医院,好不容易约了主任医师,没想到那位医师问的第一句话不是“你怎么样了”,也不是“你觉得不舒服多久了”,而是“你有什么关系?”如果说医生的“关系优先”代表的是现实中习以为常的“潜规则”,那么,当公共部门也时常以制度规定的名义要求个人提供社会关系证明,问题就更值得正视。 近日,人民日报便举了这样一例: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他需要提供他母亲是他母亲的书面证明。类似被称为“奇葩证明”的例子实在太多,单位录取新人需社区开具“人品证明”,开饭店办执照需社区担保“不扰民”,医保报销要证明“自己扭伤脚脖子”……此外,还有以单身证明为代表的被规章化的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证明。仅以一位朋友的买房经历为例,被告知要开具单身证明,但一打听,是否可以请人代办,是否要提供照片,是否要收费等标准,在各地都不相同,只能让人怀疑这证明到底有多大的效力和必要。 毫不夸张地说,很多时候,我们都生活在一个靠他者来证明自己真实存在的社会。比如,诸多证明都是社区担保,单位担保。你首先不是自己,而是某种关系网中的一个点,唯独自己不能为自己“担保”,这与常识的背离显而易见。这种管理思维与现实的延续,在很大程度是遗留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管制色彩与“集体人”烙印。置于一个致力于市场经济与公民权利的社会,它已成为行政思维与时代脱节的具体表征。 “无证明,不存在”的行政管理手段,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服务主体与客体的倒挂。要求个人提供诸多证明才能获得某种服务,其直接目的往往就是让服务部门免除了信息筛查成本和后续的责任承担风险,是以个人的“多劳”来换取行政部门的“永逸”。它未能站在服务对象的具体立场来思考行政作为,在根本上还是一种行政本位与权力本位。以此来审视“相关部门应该打破信息壁垒,让人少跑,让信息多跑”的建议,就会发现,这仍只是一种“头疼医头”式的策略。一是,未考虑到很多信息本就是非必要的;二是,在行政伦理未进步之前,技术的进步并不必然会带来服务的升级。 中央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诸多方面,确实带来了活力与便利,多少项行政审批的取消与下放,也被视为是一种改革成果。但需要注意的是,简政放权在根本上不是一种行政权限的“加减法”,而是一种行政伦理与理念的化学反应。事实上,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普遍认为,行政部门不应该是纯粹专门的技术型管理机构与服务机构,其本身应该要彰显出一定的价值立场。而现实中,各种奇葩证件乃至以婚姻为门槛的限购政策,其实都与我们提倡的以人为本、公正的行政伦理相悖。 因而,衡量简政放权的实效,不能仅看取消和下放了多少事权,归根结底还要看政府的角色扮演与行政伦理是否得到潜移默化的转变。一个重要标准是,权力的下放,是否服膺了政府与个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科学边界。即公民、社会、市场是否感受到了自由空间的增大。毕竟,一切的行政服务与具体政策其实都是作用于具体的人。将给具体个人带来怎样的影响,应该成为政策的第一考量,行政效率与行政成本,都要优先向这个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人是一种情感动物,作为“众人之事”的政治当然也不能失去情感与温度。具体到简政放权上,行政伦理的改造应该是纲,技术进步才是目。注重与加快对有温度的行政伦理的重塑与培植,才能使方方面面的改革避免理念之争与实践混乱,带来事半功倍之效。一个尊重常识、价值观稳定的社会的形成,首先要在行政上避免常识的矛盾与价值观念的断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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