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莫在法律面前任性
2015-04-17 17:32: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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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18时14分左右,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南机坪西侧沼泽地边杂草突然发生火情。昨晚,市公安局晋江机场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两人因在网上造谣“飞机降落时坠毁”被行政拘留。(4月17日 《泉州晚报》) 一时的好奇,并无恶意的戏谑,但一旦触碰法律的底线,则意味着法律责任的承担。该案无疑起到了提醒警示作用,对于公众而言,则是一部生动的法律教材。现实中,自媒体时代的到来,赋予了公众更多的话语权,尤其是微信、微博等工具的使用,更让公民的言论自由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于是,良莠不齐、真真假假的声音,都在网络上泛滥,而在很多人看来,似乎这并没有什么不妥。 一方面,很多人认为网络是虚拟空间,即便自己的言论欠妥,也不会如同现实生活中一样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即便法律对于造谣传谣行为作出了严格的处罚规定,但很多人并没有对谣言作出清晰的界定。由此,在微信、微博等平台上,对于缺乏佐证的信息,大量人都在转载,并没有意识到如此做法会触碰法律红线。 法律面前,任何行为都不能任性。尤其是,言论自由也有边界和空间,并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有些人逞口舌之快,肆意而为之,不能严于律己,甚至编造转发虚假信息,无疑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对于这些人来说,一时的好奇心理之后,当他们面临法律责任时,才会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荒谬和无知。 法律本无情,言语需谨慎。一旦触碰法律,只能后悔晚矣。应该说,法律保障言论自由,但并不是纵容和怂恿虚假言论的泛滥。作为公民,我们在享受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也应该认真反思,不要让自己的言论在法律面前过于任性。网络空间内,个人言论应该遵循秩序规则,恪守法律规定,切莫因为一时的任性心态而偏离法律的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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