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共自行车屡遭“黑手”。有的没了车座,有的没了脚蹬子,有的车座被割破……兰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启用以来,由于便捷、低碳、环保,深受广大市民青睐。但其使用过程中却屡遭“黑手”,人为破坏的现象呈高发态势。据了解,去年6月30日试运行至今,兰州市300余辆公共自行车被恶意严重破坏及丢失。(5月12日《甘肃经济日报》) 城市内设置公共自行车,原本是一件好事,不仅提供了良好的公共服务,也方便了群众的日常生活。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许多城市的公共自行车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以兰州最严重。 一般而言,出现这种情况,人们一般会跟公民道德素质联系在一起。从调查情况显示,兰市州公共自行车公司的维修车间内,有大量正在修理的车辆,而大多数是被人为恶意损坏的,这确实跟部分公民道德素质不高有一定的联系,但在笔者看来,公共自行车屡遭“黑手”还需从监管上找找原因。 从目前看来,虽然兰州政府部门也出台了一些监管办法,但是效果并不理想,一些公共自行车及服务点设施屡遭破坏,严重影响市民的正常使用。相比之下,杭州为减少人为恶意损坏现象,设立了自行车损坏、遗失赔付标准,同时在每个公共自行车站点都设有车况受检区,车子归还时必须再受检区停机秒,这样当下以为接车的人发现有损坏时,可以通过拍照记录和借车卡就能找到相应责任人。 由此看来,公民素质不够只是造成自行车损坏的一方面原因,相关部门在监管手段上的漏洞也造就了政府这项惠民工程屡出问题。除了一味倡导广大民众爱惜公共自行车以外,强有力的监管手段必不可少,只有严格的监管,才能约束民众的行为,也才能对违反规定的民众惩戒时有据可依。 在交通越来越拥堵的今天,一些城市推出公共自行车的惠民工程,无疑是给市民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对于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清醒的认识到问题的根源,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只有及时制定出严格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体系,才能及时规范和减少公共自行车屡遭“黑手”的现状,避免给民众的出行带来不便,也减少公共财产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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