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媒体忽报汤逊湖被填出百米长堤,幸而,报道次日就传来湖面已被还回的消息。一起明目张胆的填湖事件,被制止了。 市湖泊局表示要跟踪督办,以使处罚到位。处罚要多久才到位,又能不能真的到位,相信市民是关注的。希望媒体也跟踪到位,对读者负责,不要搞成“断头新闻”。 “工程”(如果这可以算一个工程的话)法人单位是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市水务集团旗下的水务建设工程公司。水务集团是供水企业,对水资源保护、湖泊保护应该比一般单位要上心一些,对与水有关的法律法规应该也熟悉一些,填起湖来却不含糊。 水务执法人员到场询问时,施工方称根据水务部门安排,填湖埋设供水管线,埋好就恢复。事实上,填占湖面的行为未得到批文。施工方又表示审批资料已在办理。 这是典型的边审边填。既然是审,就有批和不批两种可能,但事实已经造成,那么审还有什么意义呢?就算按道理应该要批,依法办事首先是程序合法,未批就填,违法无疑义。不知道水务集团有没有“委屈”。或者,埋设供水管线是必要的,填占湖面真是临时的,埋完管线真的要还回湖面的,但这能够使未审先填变得合理起来? 6月1日,新修订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开始施行,这一法规被称为“史上最严”。这才几天,市水务集团即抢占了违法填湖的先机,这不是一个光荣的记录。对新湖泊保护条例来说,不期遇上市水务集团违法填湖,正是试验法规硬度的好机会。说是市民拭目以待,毫不为过。处罚不到位,法规会被人轻看;拿下此案,则可以立起一个标杆。 武汉湖泊保护需要一个硬碰硬的例证,机会已经送上门来,岂能放过。 顺便说一下,史上最严湖泊保护条例已经实施了,市水务局的官方网站还见不到,“政策法规”栏的湖泊保护条例,还是2002年3月开始实施的旧版,这个旧版是2014年6月才在网站更新出来。这种网站更新效率,这种对待法规的姿态,得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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