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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营销,谈钱伤感情

2015-07-01 08:40:11 魏英杰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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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微信成为流行社交工具,各种骗术也在朋友圈里粉墨登场。据本报昨日报道,近日杭州西湖法院开庭审理了纪某涉嫌销售假药一案。这个纪某,就是在微信朋友圈兜售假减肥针的“不靠谱的辣妈”。本报6月30日“杭州城事·热线”版的报道,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这个“辣妈”果然不靠谱。她明知所售减肥针剂来路不明,仍在朋友圈里大肆推广,对自己的亲友同事下手。她以前的同事金女士,就是看到她发在朋友圈的图片和介绍,上当受骗了。一盒“全身瘦”针剂,她的进价600元一盒,卖给金女士,却变成4000元一盒,利润高得吓人。

金女士如此相信“辣妈”,原因就在于,她是自己的同事、熟人。正因为是同事和熟人,她不仅对产品没有起疑心,而且掏钱十分利索(可能连价格都不好意思谈)。说不准,金女士在“辣妈”未出事前,还帮她转发、推荐过相关产品。在不知不觉中,金女士已然掉进朋友圈“熟人营销”的陷阱。

像“辣妈”这样在微信上专门杀熟的人,不知有多少。这种借助微信朋友圈的“熟人营销”,也就是近年来非常流行的一种推销手段——微营销,或者叫社交化营销。这种营销手段的特征,就是把熟人当作营销对象,同时也利用熟人进行销售推广。

从道理上讲,这是一种与新媒体结合、具有创新理念的营销模式。它既可减少产品推介成本,也有利于形成口碑,产生良好传播效应。例如小米手机的粉丝营销,就充分利用了社交化营销手段。具有典型社交化媒体特征的微博、微信,都是小米手机推广的主要平台。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营销模式也存在很大缺陷。它不仅冲淡了人们的理性消费意识和防范心理,而且可能抹去商业交易过程中必要的契约与规则。在熟人面前,原本是消费者的人们,很可能变成软弱无力的待宰“羔羊”,提防心理甚至下降为零。

一个人到商场消费购物,不免对商品挑挑拣拣,再三对比产品的品牌和价格,能砍价的话一定不会放过机会。买下东西后,还会让商家开发票,让其提供售后服务。但在熟人面前,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的熟人氛围里,这一切都可能变为难以启齿的问题。前阵子,很多人在微信里兜售没有品牌和包装的面膜,掀起一轮销售热。这就是因为,熟人间的推销,只需要“刷脸”,其他的都不重要。

说到底,“熟人营销”就是一种信任型消费。一旦遭遇“辣妈”这样的营销骗局,人们就很容易上当受骗。不光制假售假,微信上还有许多人四处兜售以次充好的劣质产品、过期产品。看似新营销,实则老骗局,反正骗你一样没商量!

对此,当然不能把问题片面地归咎于微营销平台和“熟人营销”模式,正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难免就有“江湖骗子”。西湖区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这对那些挖空心思、以微营销手段坑蒙拐骗的人,是一个有力的震慑。

这一案例,也对监管部门行使职能提出了新挑战。如何适应时代新要求,规范化微营销平台及其运作方式,如何提醒人们防范这种熟人间骗局,又如何加大力度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是一个新课题。

此外,人们也要意识到,在一个商业消费时代,切不可一厢情愿地以为“谈钱伤感情”。既然是买卖,就要按照商业规范和原则办事,这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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