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 6月27日,家住泉州市鲤城区、70岁的老太辛某珍因错乘K1路公交车,与司机刘某发生口角,情绪激动的辛某珍用拐杖殴打刘某。辛某珍现已被公安部门治安拘留7日并罚款。(7月5日《东南早报》) 打人违法,人尽皆知。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几旬老太打人,显然都不为法所容——毕竟,你这不是佘老太君挂帅征西杀敌。老太坐错车,发生口角后打人,依法受到治安处罚,这也是过罚相当、自取其罚。但我们若满足于此罚之结果,随后风吹云过,则此事今后或仍会发生。细究此案各方表现,入表及里,此中各方之“心态”,不妨也来个“治安拘留”,以此深刻反省,预防再犯。 显然,发生口角,是老人杖打司机的重要起因。据当车视频所现,一开始,辛某珍跟司机刘某商量下车之事,刘某有些不耐烦。后来刘某还说了一句:“你好好讲我还会停车,现在我不停了”。另外,辛某珍开始砸车门后,刘某再次发话:“砸吧砸吧,反正砸坏了要赔,砸我也可以”。由此不难看出,如果老人首先意识到,坐错车的主要责任在已,且能理解司机也是在遵守规定,也就不会一味无理地要求停车了;更不会因此心态失衡,就会“好好讲”话了。则口角不会发生,打人的事,也就不会伴之而来。 除了老人,要为其冲动违法而付出代价,那么,当事的司机,包括乘客们,是不是也该有所冷静的自我反思呢?比如司机,是不是也要做一名“有话好好说”的公交服务者?在车载机器提醒报站的同时,遇到可能会耳聋眼花的老人时,也要重点口头询问或提醒一下,以防老人坐过站。如果老人一上车,司机就能以此态度文明待客,相信即便老人仍然坐过了站,她也不好意思生气了吧。再比如,如果老人抱怨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司机仍能笑面相迎,待乘客如亲人,相信二人语言上的你差我错,就不会发生,老人也就不可能“伸手去打笑面虎”了。 同时,一车乘客,也不应眼看着二人争吵,更不应任由老人打司机,相信只要有人从中劝和,或拦住七旬老人,这打人的事,基本上也就不会出现了。反之,如果大家都报有看客心理,两耳连这窗内事也不管不问了——下次,当这样的事发生到自己身上时,我们是否才会猛然警醒与觉悟而悔不当初呢? 打人的老人该受罚,但所有的当事者,以及全社会,或都应有所反思:不要让一颗驿动的心,变成了易冲动的心;拥有良好的心态,才会减少更多的冲突与麻烦,众皆不愿看到的结果才不致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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