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来反传销的人越来越多,这项本身难度大、对从业者素质要求颇高的工作,逐渐成为一些人的“生意”。由于自发性且至今没有相关政府部门能对其进行专门监管,民间反传销界已是乱象丛丛。收费随意、人员鱼龙混杂、解救中用手机定位、暴力逼问等涉嫌违法手段,让一些求助者失去信心。(8月10日 新京报) 起初,反传销只是一项公益行动,旨在解救和帮助被困者,后因经费困难,选择向求助者收取差旅费和捐助,这本也无可厚非。但利用求助者救人心切的心理,将“反传销”作为赚钱的“工具”,这和“趁火打劫”又有什么区别?长此以往,难保“反传销”不会沦为另一种“传销”。 不难看出,“反传销”生意之所以如此有“市场”,一方面是利用求助者的心态。或许这项“工作”是个“技术活”,但这并不能成为从业者漫天要价的理由。说到底,还是利用了求助者迫切的心态,若非迫不得已,谁会找这样一个不被法律认可的“商家”做这样的“买卖”?而从业者无标准的乱收费,哄抬价格,更体现无良从业者狠捞一笔的心态。 然而,究其根本,还是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懒政”所致。《禁止传销条例》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查处传销工作的协调机制,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查处和解救被害者本应是政府、公安机关的职责,可为何求助者宁可做“反传销”生意,也不向相关部门求助?这是求助者对相关部门的不信任,更折射出政府、公安机关等的不作为。 莫让“反传销”沦为另一种“传销”。政府、公安机关的不作为,不仅仅是失去民心,更将给心术不正之人以可乘之机。“反传销”乱象,需政府下大力气去整顿。一方面,要畅通举报渠道,狠抓狠打。设置便利的举报热线和举报点,确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同时,加大打击传销力度,根据被解救者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端掉传销窝点。另一方面,整合社会力量,规范行为。不可否认,社会中不乏有经验的人才,政府可设置专门机构对其进行监管,规范“反传销”手段,对手机定位、暴力逼问等涉嫌违法手段严厉打击,确保“反传销”手段合理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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