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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非法传销”这个幽灵不攻自破?

2014-07-14 17:43:22 陈怀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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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泉州4天,深陷传销组织,来自浙江的大军(化名)在脱险后长长地舒了口气。近日,他将自己从受骗到逃脱的详细历程发布在网上,在提醒大家不要轻信他人、误入传销组织的同时,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加大打击力度。(7月14日《泉州晚报》)

传销者的发财梦,是建立在“骗”字当头上。当传销组织者最终得手、掠走大部分资金后,一个非法传销团伙筑起的“倒金字塔”型骗局,就会轰然倒塌;被砸得伤痕累累的,只能是那些受骗的大多数,而他们及自己的亲戚朋友,成了传销的牺牲品和炮灰。

除了一些被蒙骗受害者,仍有那么多“明知船有贼,仍往贼船上”的非法传销者,原因何在呢?

一是暴富心理。如今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环境复杂,人的思想观念多样,现实中人多粥少、就业难等社会问题一直存在,而个人素质、思想水平、法治素养等良莠不齐,则造成了部分人总想不劳而获。而传销组织最善玩弄的,就是所谓“几何倍增”的骗人数字游戏。有人作过计算,依其倍增法,按每月发展一代计,不到33个月,就可把地球村几十亿人全都网罗进去——就是如此可笑的骗人逻辑,竟多年来骗了一茬又一茬的人,甚至让许多人落到倾家荡产的地步。

二是洗脑有术。传销组织者非常注重“学习和教育”,用所谓的上课和谈心这类洗脑把戏来让人乖乖地听其使唤、掏出腰包。他们吃、喝、拉、撒、睡、学在一起,形成一个抱成团的团体;利用心理暗示、榜样示范及人体生化作用,撩拨起传销者狂热、从众、固执、情绪化的心态。

三是赌徒心理。不少人被骗欲捞本,得利想翻倍。他们就会以邻为壑,越陷越深,直到血本无归。

我国无论在法律的制定、执法、司法的落实等方面,都有系统的应对渠道与方案。可是,传销似乎并未有一刻消停过,很大一个原因,还跟严打非法传销的普法宣传不彻底、不到位有关。

国家早于2005年就制定了《禁止传销条例》。但是,打击违法犯罪的手段再先进,再严厉,都比不上公民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效果更好。因此,国家应在坚持普法宣传中,应将反传销作为重要内容,大力进行宣传,使有关传销的普法宣传,走进社区、街道、学校。特别应在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和活动中,将反传销内容纳入其中,并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全面、持久和深入的反传销法制教育,才能使更多的受害者幡然醒悟,让群众自觉远离和反对非法传销。到那时,非法传销这个“经济邪教”的幽灵,就会自断命门,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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