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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市场杠杆衡平打车软件动态加价

2015-08-31 16:31:35 刘建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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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打车软件便宜又快捷,没想到遭遇动态加价,车费8元,总费用居然要29元?昨天,导报记者调查发现,8月份开始,滴滴快的推出了专车动态加价的新规定,根据不同路况、天气情况打车价格会比平常高,虽然滴滴称这是“经济学供需理论”,但乘客却都不愿意买账。(8月31日 《海峡导报》)

花费不菲的打车价钱,自然会让用户吃惊,动态价格的波动,给人一种垄断经营的感觉。尽管,快车和专车业务根据市场运力供需情况调价,有利于提高接单率。但对于消费者而言,滴滴快的在快车和专车市场占据了很大的市场份额,如此加价,是否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呢?

需要厘清的是,动态价格是如何产生的?众所周知,动态价格的高位运行,往往处于交通高峰期、灾害天气等时段,而在此时,出租车往往较少。根据市场供求关系,乘客的乘车需求远远要大于供车量,意味着价格天平更趋向于供车方。相反,一旦交通压力骤减以及处于好的天气中,价格自然会下降,乘客也会得到相应的优惠。

进一步来看,根据反垄断法规定,所谓的垄断是指与上下游企业和同业竞争者统一价格,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从而造成价格垄断。但是,滴滴快的的动态调价并没有协同其他竞争者统一定价,而是自我定价,并不属于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作为乘客,对于滴滴快的快车和专车的动态加价行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接受,符合合同法中的缔约自愿原则。

市场内的行为,还是交给市场来调整,价格如何制定,也需要考量市场供需情况。毫无疑问,动态加价是新兴事物,但需要乘客慢慢熟悉和接受,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市场运行规律,就应该允许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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