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打车动态加价不能全凭一张嘴
2015-08-31 16:44: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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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讲,滴滴快车因尚未纳入传统出租车行业,因而,其招来顾客的动态加价模式,具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性。而且,滴滴快车本身也具有两个基本优势,一在于自由便捷,价格也符合大多数乘客的心理预期;二在于,倘若乘客不满意,可以随时放弃而改用其他出行方式。这就是其“经济学供需理论”的依据。但这个依据并见得就站得住脚。 滴滴快车到底定位是什么?这首先需要搞清楚。虽然不是城市公交,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出租车,但在本质上,却应该属于出租车之一种,这不该持疑。因此,对其市场行为,也必然有一定的约束机制,而不是任由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此刻祭出的“经济学供需理论”,显然是将滴滴打车置身于出租车系统之外了。在这种呆板甚至是谬误的思考逻辑下,自然就有了振振有词的说涨价就涨价理由。 其实,对于滴滴打车这种全开放式的自愿模式,一旦上车之后本就不应该再适用。因为,滴滴快车既然可以随意揽客,那么即便涨价事先征求了乘客意见,哪怕乘客同意,也可能只是一种被迫同意。否则,在只能选择、没有之一的情况下的自愿,不过就徒有自愿之名的伪自愿罢了。当选择谁无法实现“用脚投票”,那么此刻所显示出的,就不是市场自主,而是霸王式的卖方傲慢,侵害的就不仅仅是消费者权益。因为,即便有部分乘客选择放弃而他选,损害已经既成,而其对出租车市场秩序的冲击也已经变成一种客观存在。 滴滴快车可以因时因地坐地起价,而出租车却不可,因为他们不可以随意扔掉政府给戴的价格帽子。这是滴滴快车洋洋得意的地方。所以,才需要我们反过来想,如果出租车行业也可以取决于市场供需,那么,出租车哪怕跟风涨一些,只要低于滴滴快车,想必也大有市场存在。但这样做不行。政府主导的价格机制在那,谁越来池半步谁就涉嫌违法。于是只能以沉默应对,或者消极怠工。竞争一旦丢掉公平性,不仅不会产生鲶鱼效应,相反,很可能是良币驱逐劣币,扰乱的是出行市场秩序,侵害的是市民出行权。 我们当然不指望滴滴快车变成纯公益,因而,它的涨价,可以因时因地而定,但如果因为履行了告知义务就可以“涨你没商量”,这样的自由裁量权显然过大。从目前来看,虽不合理,却似乎合法。这是需要正视的。市场是个好东西,但不是万能的箩筐,什么都往里面倒往里面装。对于滴滴打车,价该怎么涨?涨多少?不能全凭一张嘴,亟需出台一个明确细化的游戏规则,需要一个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以保证市场的动态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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