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斤螃蟹二两绳,对于这种明显涉嫌欺诈的行为,目前却没有明确规定进行禁止,所以也就很难确定这种行为算不算短斤缺两。看来,皮筋、绳子想要跟蟹“分手”,还真不是一件易事。不过, 2013年,北京出台的一项法规让人看到了螃蟹去绳的希望。按照《北京市计量监管管理规定》的规定,以量值为结算依据的商品,结算量应当与实际量相符,不得以掺杂异物等方法改变量值,而布绳捆扎物、冰块等显然属于异物,不该计入商品量值。 但事实上螃蟹“五花大绑”,水产带冰称重已成业内“潜规则”。消费者虽偶有微词也早已见怪不怪,很少有人挺身而出向超市或商贩较真,这恐怕跟商品本身的特点和消费者不愿多事的心理有关。其一,部分商品的确有“拖泥带水”的必要性,比如防止螃蟹乱爬咬人,捆扎是需要的,如是散装螃蟹,薄的塑料袋又容易被扎破。问题是有没有必要用那么粗的绳和那么厚的袋。其二,螃蟹属于高档水产,经常买的人往往是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很少讨价还价,偶尔买一回尝鲜的顾客不太了解行情,也不会挑三拣四,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商家的过度“包装”。看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时候并非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一种意识,一种较真的勇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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