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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备注“没素质”的交警“有素质”?

2015-10-28 15:47:29 刘博皓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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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上写着“没素质”三个字(网络图片)

前晚,福州一名网友发微博称,他违章停车被福州交警开了罚单,罚单上还备注写了“没素质”几个字,他质疑交警使用执法单“骂人”。此微博一出,发微博者遭到网友们一边倒的“吐槽”,称他是“玻璃心”。(10月28日东南网)

单从网友的情绪表达来看,交警一句“没素质”,并不是辱骂言辞,大可不必小题大做。不过,交警部门对涉事交警进行了批评教育,佐证了交警言辞的不当。

其实,如果停留在道德情感层面予以审视,一句“没素质”,也并不需要过于纠结于此。毕竟,现实社会中,“有没有素质”常常成为我们惯性评判他人的方式,与咒骂、侮辱等情形截然不同。不过,假如立足于法律视角,交警的个人行为实际上属于公权行为,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程序等履职。然而,在法律规定中,在法定的执法方式中,并没有包含在罚款告知单上备注违章司机“没素质”。

应该说,交警之所以备注违章司机“没素质”,关键就是在于,交警对手中的权力出现了认知偏差。因手中握有执法权,于是在执法过程中裹挟了更多的情感因素,甚至将个人的感受通过执法方式予以情绪化表达。

将权力与个人情感混同,则容易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报道中的个例,并没有产生严重后果。假如,因为执法权紧随情感表达,甚至在执法过程中丧失理智情绪,则可能会产生出乎意料的负面影响。作为执法人员,对于法律规定应该具有清晰明确的了解,不能在执法时带有不正确的情感宣泄。通过该事件,也为执法人员提了个醒,在法律规定面前,还是应该保持理智和清醒,不能逾越了法律的底线。

指责违章司机“没素质”,其实凸显出了交警“没素质”,其缺少的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自我约束和警醒,头脑中更缺乏基本的法律素养。基于此,对于涉事交警而言,还是应该自我反思和警醒,想想应该从哪些方面提高下自身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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