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长专线多次接到东西湖丽水佳园小区广场舞扰民问题的投诉。11月11日,督查员查询市长专线投诉件发现,该问题的投诉仅今年就有18次。(11月12日《武汉晚报》) 不管我们是否愿意,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类似纠纷依然会存在。时下舆论对于广场舞的看法,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处理类似摩擦纠纷,考验基层的治理水平。 许多年前,华灯初上的城市街头,广场舞曾是一道“亮丽”的风景。今天广场舞引发的大面积摩擦现象,当然可以看成是城市新生代对自己空间权利的高度重视,但如果仔细梳理也不难发现,今天的广场舞与历史上的广场舞面临着不同的“历史条件”。 过去规模性商品房小区普遍较少。老旧居民区一则空间本来狭窄,二则居民相对较少,不太可能有大规模的广场舞。过去的广场舞主要集中在公园、商场门前等公共场所,纠纷自然相对较少。在快速的城镇化年代,所谓寸土寸金的背后,是钢筋水泥森林构筑的空间愈发逼仄。在新的大规模社区纷纷诞生后,居民人数动辄过十万。然而,在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的同时,轻视公共场所配套则成了通病。绝大多数新小区为了满足规划要求,偏重于容积率和绿化率等硬指标,缺乏可跳广场舞的宽阔场地。 另一个重要诱因是,在快速增长的汽车时代,过去那些可供老年人的“习舞”之所,要么被变现为停车场,要么被车主们理直气壮地占领。当空间越来越逼仄,广场舞的空间必然被一再挤压,摩擦于是越来越多。 并不排除,确有一些跳广场舞的大妈考虑欠妥,缺乏尊重他人的公共意识。但我们同时也应看到,在即将到来的“老龄社会”时代,广场舞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不多的简便娱乐,对于丰富老年人的业余生活大有裨益。当然,这不是说对广场舞引发的摩擦放之任之。摩擦是社会公共设施发展“欠账”的表现,当务之急是尽可能挖掘公共空间资源,加大调解力度;从长远看,有必要从规划角度,留足应对“老龄社会”的必要空间。 |
相关阅读:
- [ 11-02]广场舞比赛戳中了大妈虚荣心气门
- [ 10-19]别让广场舞变成“可摸可抱”的“色情舞”
- [ 09-11]“广场舞”以政策“领舞”能否跳出和谐
- [ 09-09]规范广场舞政府应“领舞”
- [ 09-08]四部门发文力挺广场舞的启示
- [ 09-08]支持广场舞,也要管好广场舞
- [ 09-08]把“扶正”广场舞变成社会善治
- [ 09-08]解广场舞困境为老龄社会治理探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