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通报与坊间的猜度相互交织,将此案的舆情引入到了胶着状态。舆情应对需要警方及时发声,更需要警方持续耐心地发声。】 一位在校女大学生的非正常死亡正吸引越来越多网民的关注。在自媒体时代舆论风浪中已历练多年的警方,进入了标准化的舆情危机应对模式。 1日凌晨5时许,安徽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女生陈某某在学校对面的酒店坠楼并告不治。 4日,芜湖警方通报称:这是一起“重度醉酒状态下导致坠楼的意外事件”。一时间,质疑四起。 回顾这些年来,因个案而转化成公共事件的例证,不乏这样的由头。贵州“瓮安事件”缘于李树芬之死,湖北“石首事件”缘于高莺莺之死…… 少女非正常死亡 警方通报死因(通常为自杀或意外)舆论场分裂之下谣言占据主导,这几乎成了网络公共热点事件的公式。 应对之道当然不是强行封住悠悠之口。事实上,在自媒体时代,也无法封住众人之口。众声喧哗的舆论场上,情绪渲泄驱逐了理性思考,刻板印象替代了客观分析。还有一些声音,似乎走向了只看立场、不问是非的偏执之缝。“富二代”“警方造假”“司法腐败”等总是第一时间被带入了怀疑之列。连“女生因被男朋友出卖给好基友而羞愧跳楼”这样的新闻跟帖都出来了,真让人不是滋味。 法治社会,凡事讲证据。涉案人是富二代吗?警方造假、司法腐败可有证据佐证?网民没拿出这样的证据,警方也拿不出这样的证据。但在崇尚批判与解构的网络舆论场上,很多时候警方得学会自证清白。 于是我们在警方的通报中读到:该事件发生后,出警民警迅速封锁现场,同时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市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率领相关警种赶至现场,成立事件调查组,并按照命案工作的标准开展调查工作。 这至少表明,警方对此案高度重视。对参与调查的民警来说,“命案工作标准”就是摆在他们面前更高的结案要求。或者正是考虑到舆情危机预防,警方还特别安排了“在检察院以及人大、政协、警风警纪监督员的监督和见证下”,将事件的调查情况通报给死者家属及校方。 当然,这并不是警务信息公开的终点。认定坠楼为“意外事件”的理据,警方并未作过详细解释。持中而论,对于一女两男共居一室的几小时里发生了什么,警方也无力证实或证否。这也是“强奸说”“出卖说”甚嚣尘上的原因。于是又有了5日芜湖警方再次通报:女生衣着与入住酒店时一致,当日无性行为发生。 警方的通报与坊间的猜度相互交织,将此案的舆情引入到了胶着状态。警方哪怕证明了受害女生“当日无性行为”,也无法打消还存在“强奸未遂”的可能。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曾言:谣言止于公开、互信缘于透明。舆情应对需要警方及时发声,更需要警方持续耐心地发声。实情决定舆情,线下决定线上。信哉斯言! □王云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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