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截图 准岳母要求开“无犯罪证明”是多此一举 孙明 结婚本是人生大事,慎之又慎无可厚非,因此,准岳母要求准女婿开无犯罪证明看似荒诞不羁,实则是怕女嫁错郎的无奈之举。 首先,无犯罪证明只能证明之前没有犯罪记录,即使能开,充其量不过能证明自己是遵纪守法市民一枚,而这跟是否能成为好老公风马牛不相及。换言之,准岳母怕女儿遇人不淑可以理解,只是用其来为女儿择婿则不是明智之举。 其次,2015年8月22日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就取消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情况。其中明确规定,一律不对个人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也就是说,无犯罪证明既不能乱开,也不对个人开放。因此,准岳母用法治思维来对未来女婿人品把关值得肯定,只是鉴于无处可开和无人给开的现状,准岳母的美好愿望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岳母更应该需要在日常的交往中细心观察,而不是依赖于无犯罪证明。 [详细] 对准女婿何以信“证明”不信感觉 卞广春 准岳母的要求,或与现代人的交往途径有关。可想而知,如果女婿是女儿的同学、同事、邻居,是自己同学、同事、邻居的孩子,准岳母稍微打听一下就能知根探底,哪里还要走弯路?而如果女儿是通过网络、微信等现代交际方式结交的朋友,因为找不到更好、更准的第三方证明,警方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许是最基本、最必要的。现在年轻人自有一套的现代交往,的确暗藏着许多不确定性的风险。 基于此,我们理解准岳母的做法,其做法与人们在选择配偶时常说的“婚前睁大眼睛看人,婚后才能闭上眼睛生活”是一个道理;但我们也对准岳母的做法感到费解。她把女儿的未来与幸福交给警方的一纸证明上,眼前的大活人是个什么样的,自己不确定也就算了,也不认同女儿的认知。这必定会让准女婿很难释怀。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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