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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岳母索要“无犯罪证明”是否杞人忧天

2016-01-20 18:11:43 孙明 卞广春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微博截图

今日上午,安溪一位年轻人来到安溪县公安局要求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理由是:准岳母要求的,无犯罪记录才同意女儿嫁给他!因不符合规定,公安局最终未能开证明给年轻人。该准岳母的行为引发众网友热议并吐槽。(1月20日泉州晚报)

准岳母要求开“无犯罪证明”是多此一举

孙明

结婚本是人生大事,慎之又慎无可厚非,因此,准岳母要求准女婿开无犯罪证明看似荒诞不羁,实则是怕女嫁错郎的无奈之举。

首先,无犯罪证明只能证明之前没有犯罪记录,即使能开,充其量不过能证明自己是遵纪守法市民一枚,而这跟是否能成为好老公风马牛不相及。换言之,准岳母怕女儿遇人不淑可以理解,只是用其来为女儿择婿则不是明智之举。

其次,2015年8月22日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就取消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情况。其中明确规定,一律不对个人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也就是说,无犯罪证明既不能乱开,也不对个人开放。因此,准岳母用法治思维来对未来女婿人品把关值得肯定,只是鉴于无处可开和无人给开的现状,准岳母的美好愿望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岳母更应该需要在日常的交往中细心观察,而不是依赖于无犯罪证明。 [详细]

对准女婿何以信“证明”不信感觉

卞广春

准岳母的要求,或与现代人的交往途径有关。可想而知,如果女婿是女儿的同学、同事、邻居,是自己同学、同事、邻居的孩子,准岳母稍微打听一下就能知根探底,哪里还要走弯路?而如果女儿是通过网络、微信等现代交际方式结交的朋友,因为找不到更好、更准的第三方证明,警方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许是最基本、最必要的。现在年轻人自有一套的现代交往,的确暗藏着许多不确定性的风险。

基于此,我们理解准岳母的做法,其做法与人们在选择配偶时常说的“婚前睁大眼睛看人,婚后才能闭上眼睛生活”是一个道理;但我们也对准岳母的做法感到费解。她把女儿的未来与幸福交给警方的一纸证明上,眼前的大活人是个什么样的,自己不确定也就算了,也不认同女儿的认知。这必定会让准女婿很难释怀。 [详细]

精彩短评

开无犯罪证明折射社会信任危机

开“无犯罪”证明是准岳母们的无奈选择。当人们的诚信无法担保时,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是最权威的证明材料。所以,准岳母要求女婿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只是笑谈,更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反思。唯有建立社会诚信体系,人们之间以讲诚信为荣时,这样的事情才不会成为人们争相谈论的奇葩。(郭双年)

用真诚解开“奇葩岳父母”心锁

“无犯罪记录”证明只是一个形式而已,不管要没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准岳父母对准女婿的品行要求永远都不会少。如果不在纸上,也会放在心里。比较而言,准岳父母没有要准女婿出具车子、房子、票子等“高标准”证明,只是小小地要求一下品行证明,真算不得什么“刁难”年轻人。因此,何必抱怨“奇葩岳父母”的简单要求呢?(李云勇)

别粗暴干涉子女婚姻

父母希望子女的婚姻美满幸福,然而婚姻是一辈子的事,子女个人的意愿和选择,应该放在第一位。父母应多尊重子女的婚恋自由,从旁引导,不要越俎代庖,更不能采取家庭软暴力去干涉子女的选择。带着理性处理子女的婚姻问题,并不影响“父母之爱”的发挥。切莫因过于重“包办”而破坏了子女婚姻的可持续性和幸福感。(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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