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一段10余名城管追打一男子的视频在朋友圈传开。兰州晨报记者走访获悉,这是3月4日下午3时许发生在兰州市城关区鼓楼巷菜市场的一幕。城管收走一商户店外店玻璃柜台后,发现身后一男子掏出电话,城管怀疑该男子拍视频,遂对其进行围追殴打,市场监控锁定了打人一幕。目前酒泉路派出所已展开调查。(3月6日《兰州晨报》) 按说城管执法与路人打手机,自是各不相干,谁也没碍着谁。没料想这10余名城管犹如对手机过敏似的,一看这男子拿出手机,不问青红皂白,就来了个长达4分钟之久的围追殴打,直至被市场管理方劝阻。显然,正是智能手机自带的拍照及摄像功能,殃及手机的主人饱挨了一顿拳脚。 而城管对手机的“过敏”,委实到了杯弓蛇影的地步:据监控视频显示,这名男子是在手机响铃后才拿出接听的。何况,接听电话是放在耳边,而拍摄视频则需瞄准画面,两者应该不难区分。如此看来,城管疑神疑鬼至此,以至于连正常的判断力也不具备,可见其“症状”实在不轻。 首先,“过敏”源自心虚。诚然,城管清理非法占道,自是分内之事,但动辄搬箱抬柜,并对前来阻拦的智残姑娘施以拳脚,却实在远离依法行政的本义,难怪会激起围观群众的义愤。或许自认举止不妥,又见场面有些混乱,兀自心虚。此时忽见围观人群中亮出手机,很容易将之等同于“要被曝光”的信号,恼羞成怒之下,不理智的一幕随之上演。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这是一种防卫本能的过激反应,更源自与城管经历相关的惯性思维。 其次,“过敏”又出于恐慌。说实在的,有些不太够格的城管,似乎没有什么怕头:不怕违规执法,不怕拳脚相向,更不怕引发公愤。只要没有证据,违规执法能自诩为严格执法,动手打人则不过是身体接触,群众意见更可以职业特点化之。但若这一切被拍摄、被录像,则是是非非均板上钉钉,再无退路。更重要的是,“丑事”一旦曝光,即便一向护短的领导也会瞬间严厉起来,而轻者处分、重者开除的后果,不是谁都可以承受的。 而观这些城管对智残姑娘挥拳及围追殴打拿手机男子的一系列娴熟举止,足见其上述动作并非恼怒之下的一时失常,而是习惯性动作使然。也就是说,其病非在表,而在于心:不知是导向之误,还是素质羁绊,部分地方的城管,不是与包括商贩在内的市民共建、共管城市,而仅仅视之为管理的对象,加上有关部门的一味放纵,导致动辄呵斥、掀摊、乃至动手打人等现象如家常便饭。而要去除其发乎于心的“病根”, 则需让他们懂得:市民才是这座城市的主人,而作为城市管理者的城管,亦不过是市民中的一部分而已。 俗话说,身正不怕影斜,若事事处处依法行政,又何惧他人拍照留证呢?何况,有些时候,肆意妄为只会欲盖弥彰:就说这次吧,为了销毁“莫须有”的手机视频,折腾出这么大的动静,到头来那位男子的手机里什么也没有。不过,倒是市场监控拍下城管殴打这位男子的全部影像。你说,这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么? 其实,治理城市出摊占道的痼疾,在执法中不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或可事半功倍。但遗憾的是,不仅我们的当事城管并不懂得这些道理,就连城管执法中队的头头们,也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护犊子”:事后,有记者采访,只一句“城管没有打人”,就让记者吃了闭门羹。笔者以为,若城管领导皆是这种态度,那么,前车之鉴,又如何成为后事之师呢? 应该说,此事造成的影响还在发酵:那位挨打的男子事后仍然惊恐不已,言今后有城管在的场面,再也不敢使用手机了。虽然这更可能是一句调侃之言,但无疑应引起有关部门的警觉:我们的某些城管,为何对手机如此“过敏”?在这“过敏”的背后,又映射出现今城管队伍的哪些“病症”?是到了好好查一查、认真治一治的时候了。 |
相关阅读:
- [ 01-11]城管:依法履职才能走出信任危机
- [ 12-09]“假城管”真暴力的戾气何来?
- [ 12-08]三亚城管扣车无关“厅官”身份
- [ 12-08]三亚城管错在丢了恻隐之心
- [ 12-08]城管执法为何让游客“只剩裤衩”?
- [ 12-08]退休厅官VS城管,悲情维权的三亚样本
- [ 11-18]用理性扳正“城管=打人”的惯性思维
- [ 11-16]城管缘何爱上了“烧棉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