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老鼠咬破脚”的新闻不应到此为止
2016-05-10 17:27:24 来源: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近日,一则《汉中景玉酒店老鼠咬人事件》的网贴在网上流传,网友自称入住酒店客房后,被老鼠咬伤,引发市民关注。涉事宾馆称,发帖房客涉嫌敲诈,宾馆已经报警。(5月10日《华商报》) 右脚有伤口及血迹,地上横着一只死老鼠,且有同行数人为证,可谓人证物证俱全。于是,接下来的事就顺理成章了,伤者及同行诸人房费免单,医药费照支,据说还另行赔付了600元。其实,这样的结局都在意料之中:客人获得了补偿,酒店达到了息事宁人,双方就此别过。 然而,有图未必有真相,地上那只死老鼠是真,但尸体早已僵硬,且尾巴有脱皮,一点不像半个小时前犯案被杖毙的“犯罪嫌疑鼠”。此外,活人被老鼠撕咬及当场拿住“嫌疑鼠”,均并非易事,可这样的几率都让那位客人碰上了,你说这巧也不巧? 说实话,酒店方虽说对此颇有疑惑,但顾及名声,加上损失不大,原本打算“蚀财免灾”,但没想到客人竟还把此事捅上了网,蚀财不说,还搭进了名声。气愤之余,索性报警,干脆把此事闹个明白。其实,这就对了,虽说应对来得晚了些,但毕竟迈出了第一步:若果系蓄谋敲诈,一味忍耐,只怕是后患无穷。 其实,鉴别真假,弄清虚实,也并不太难:老鼠撕咬,伤口必有齿痕,可以轻松鉴定;形体已成僵硬状的老鼠死于何时,通过解剖,也很容易搞定。此外,老鼠进出客房,应有通道,不妨细细查验;客人捕捉老鼠,以及老鼠逃窜,难免会有响动或造成现场凌乱,调看当时的客房监控,不就一目了然么? 不过,单从表象看,是真咬还是敲诈,倒也真假难辨:说确有此事吧,上述一连串的疑问难解;说行骗吧,无非是免了单,付了医药费而已,就算另行赔付了600元,“油水”也不大,何况酒店也未承认。但即便不够立案门槛,警方也不妨介入调查,原因很简单,倘是真咬,这受伤客人不贪钱财之举倒也令人敬佩,可以还他一个公道;若为敲诈,则其只贪小利实为有利长久行骗的伎俩不就昭然若揭了么? 更重要的是,若敲诈被坐实,即便本案最终无法立案,也可予以治安处罚,并以此正告大大小小的“后来人”:再高明的骗术,最终也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其次,对众多酒店也不乏启示,蓄意行骗者并不等同于顾客,顾客至上与自身维权亦并不矛盾,而一味的“委曲求全”,将让骗子们尝到甜头,从而得寸进寸,招致更多的酒店此后再无宁日。 当然,如最终结论显示确属酒店的老鼠太猖狂,则也给众多的酒店提了个醒:鼠害不除,谈何酒店声誉?要真讲顾客至上,就从涉及卫生及安全的一件件所谓小事做起吧。不过,这一切都有待于当地警方的调查结论。因而,“老鼠咬破脚”的新闻应有下文,而不应到此为止。 |
相关阅读:
- [ 04-29]“酒店借营改增涨价”到底错在哪儿
- [ 04-28]酒店涨价的黑锅,“营改增”不背
- [ 04-21]快捷酒店请放慢脚步
- [ 04-19]非得让人住酒店自带床单?
- [ 04-19]快捷酒店为何让人频频糟心
- [ 04-18]快捷酒店“白床单”怎么没人管
- [ 04-15]晶艳周刊:如家"不如家",住酒店安全感如何获得
- [ 04-14]59起招嫖刑案,酒店业必须反思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