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法律保护动物叫“驴友”
2016-07-18 08:06: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7月13日,媒体报道了部分驴友挖草甸、拔金莲花,“玩伤”河北小五台一事。此后,河北小五台开始全面封山,森林公安表示要找到破坏者。14日下午,被曝挖坏高山草甸的驴友主动联系北京青年报,称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愿意承担责任,向小五台保护区道歉。(7月15日 北京青年报) 草甸也挖了,金莲花也拔了,连照片都晒了……但是客观上,历经上千年形成的高山草甸一经破坏很难恢复,也可能再也无法恢复原样。此时,如果道歉有用,还要法律干嘛呢?据说,小五台景区一直面临到底要不要封山的纠结。封山吧,骂你不够开放、懒政不作为,驴友也总能找到各种方法偷偷进山;不封山吧,垃圾遍地、植被惨遭蹂躏,如何约束管理驴友行为又成了难题。简单说,封不封山,“驴友”似乎都成了自然资源的“天敌”。只是,肆意破坏生态资源,仅仅是个文明素质和道德底线堪忧的行为吗? 如果回头看看,公众恍惚会有种错觉:而今任性娇蛮的“驴友”,莫非是批量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这让人联想起今年6月11日晚,重庆的吴女士家中灯火通明,等了一宿没见儿子归来,电话也联系不上。三天前,儿子与驴友在网上约好,7人一起从四川崇州鸡冠山登顶,穿越西岭雪山,最终抵达九龙池。按计划11日晚上就能返回,没想到杳无音信。多个驴友家属的求助电话引起了成渝两地警方高度重视。12日下午起,200余人上山搜救。当晚10点过,7名驴友下山途中获救。然而,这一场声势浩大的救援并没得到驴友的认可,有人一笑而过,还有人反问救援人员:“我们没报警,你们为何上山搜救?” 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次想挖就挖的野营——法治语境下,少数驴友的行为如此放荡不羁,这里恐怕存在几个显而易见的“误会”:一是大家对“驴友”这个族群太过多情。“驴友”不是个高尚的称呼,或者自带权利溢价功能的身份标识。它就和“牌友”、“酒友”一样,是因为某种爱好而走到一起的群体称谓。呼朋引伴,成群结队,他们并不是去拯救世界,不过是成全个人兴趣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走丢的驴友和走丢的精神疾患者一样,应该被公共救援同等对待。不能说你去探险,就享有各种豁免权和优先权。 二是这些年,相关方对驴友基本是网开一面、独宠无度。破坏了资源不买单,遇险获救了头甩甩就走。违反规定、自找风险,放弃遵守公序良俗的义务,因此产生的成本与费用,最后竟然平摊到守法纳税人的头上——这是什么逻辑?随着救援市场化的发展、“探险保险”业务等跟进,专业探险与激进冒险、守法驴友与“猪队友”,恐怕也该在权责关系上有个明确的区隔。好在不久前,“无锡驴友主动失联事件”后,遭罚款1000元并被追讨搜救费6.3万。那么,小五台山事件恐怕也不能点到道歉位置。 无限风光在险峰,爱冒险并不是坏事。不过,如果继续执法不严、权责不清,此起彼伏的破窗效应,就会让少数驴友呈现出“脑子被驴踢了”的癫狂特质。驴友不是法律保护动物,探险更不是法外之地的游戏,是时候让任性驴友为荒诞行为付出代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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