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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举报无结果也是封举报信

2016-07-19 07:58:41 范子军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据《华商报》报道,2013年师永峰从陕西省清涧县公安局局长调任横山县公安局局长后,被19名老下属举报,称其在清涧县任职期间涉嫌违法违纪,包括向下属单位卖白酒,集资千万盖酒店等问题。时至今日,举报人称未看到调查结果,师永峰本人目前仍在职。榆林市纪委工作人员回应称,此前确实调查过,至于调查结果等情况,需周一到办公室具体了解。

局长被举报做生意“卖酒”,不难查到推销商、经办人以及获利去向。相关职能部门只要对这些举报内容一一梳理、核实,到底是真是假、有没有违法乱纪的情节,完全可以也应该让真相水落石出,而按照规定也有责任将调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三年没“说法”至少显得漠视反腐线索的懒作为、不作为。

蹊跷之处更在于,2013年惠啸等人举报师永峰后,2014年纪委曾进行调查,2015年做出结论,既然如此调查情况何以不能通报举报人?莫非调查走程序、做样子,结论难以示人、服众?对这样一起颇有社会影响力的实名举报事件,当地纪检官员既然表态此前确实调查过,怎么会对调查结果及公布情况这么快就没印象了?到底是“失忆”还是有所顾忌?

不放过一个腐败官员,不冤枉一个好干部,理应是纪检部门对待举报线索、查办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的原则底线,多名干警在局长调离异地任职后才实名举报,既表明对贪腐行为的深恶痛绝,也说明现实权力生态下对反腐风险的顾虑。可即使如此大家并未能够如愿等到明确的调查答复,无疑给人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这样的暧昧、含糊甚至缄默态度,不但反而会加深公众对涉事官员涉腐存疑,而且更不啻是又一封举报信,提醒更高层面的监管职能部门跟进调查,看看其背后是不是有啥不便说、不能说、不敢说或者见不得光的隐情,以免公众反腐败信心受到不必要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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