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绿色“空中”自行车道,能否照进现实?

2016-07-20 17:30: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在BRT桥下方架起自行车专用道高架桥,独立路权,不再需要与行人、机动车“抢道”,市民可在桥上畅通无阻地骑行。昨日,市规划委、市市政园林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召开厦门第一条全程高架的自行车专用道示范段规划——云顶路自行车专用道示范项目征求意见会。(7月20日 厦门日报)

“空中”自行车道是对路权的“礼让”

专用、独立路权、全程高架……一系列的字眼面前,带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全新的感受。尤其是,在车水马龙的都市中,能够专门开辟一条自行车专用道,确实令人感到惊讶不已。表面上,修建“空中”自行车道,正是城市建设的一种创新举措。而实际上,这是一座城市在发展过程中,恪守以人为本理念,对公众的路权做出的“礼让”。

一座城市本就应该服务不同的群体,不管是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还是行人,都应该成为城市规划发展的重要考量对象。假如,只是为机动车通行服务,必然会挤占有限的道路资源,而部分人的通行权利也会因此受到影响。厦门专门修建“空中”自行车道,能够满足更多不同市民群体的需求,也能让机动车与自行车的道路资源矛盾得到缓解。更为重要的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没有忽略任何一个群体的对于道路的刚性需求,让不同的群体都能享受到城市发展的红利。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应该享有相应的路权,但假如相关部门不能予以保障,公众的路权就只能成为一种奢望。

城市需要发展,道路资源需要完善,而不同群体的利益也应该得到兼顾。修建“空中”自行车道,看似颇具创新性,但却包含了对不同群体路权的尊重和敬畏。对路权做出必要的“礼让”,不要忽略和遗忘了每个人的权利,这是城市发展的应有之义,更是城市包容精神的体现和彰显。[详细]

绿色“空中”自行车道,伪命题还是真生态?

很久以来,绿色出行的“空中”自行车道,就有一个伪命题和真生态之争。“空中”自行车道能否落实的前提是全民的绿色出行意识是否具备。从各国对于“空中”自行车道的执行情况来看,目前全世界仅有哥本哈根一个城市成功建成了一条空中自行车道,但哥本哈根是一个福利之城和休闲之城,当地的居民钟爱于自行车出行这样的慢生活节奏,以至于这座“自行车之都”经常会出现拥堵,发展空中自行车道是这个城市的题中应有之义。所以,厦门的空中自行车道是否可行,首先要看全民绿色出行的意识和现实环境是否具备。

“空中”自行车道对当地生态的贡献率为几何?正像一些专家论证的那样,“空中”自行车道建成后,将会减少交通拥堵、降低雾霾、降低能源消耗等,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以上列举出的这么多好处也应建立在一个前提上,即城市功能的附加值不再扩大,机动车保有量不再增加,工业排放得到遏制的基础上。否则,脚底下还是黑烟滚滚之时,“空中”自行车道又如何“绿色”得起来?

“空中”自行车道有没有投资价值?以伦敦为例,伦敦在2014年就已经在策划建造首个6.5公里的空中自行车试验车道,以连接伦敦斯坦福和利物浦街车站,花费预计在2.2亿英镑。但是由于工程庞大以及经费开销不断追加等问题,整个工程预计要延续20年。20年啊,这样高投入的建造“空中”自行车道有无投资价值?

在一个现代都市,“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是都市人追求的理想生活状态,不管怎么样,对生态城市和绿色出行的渴望足以让“空中”自行车道由虚拟照进现实。而如何平衡绿色与发展、经济利益和长远利益,投资价值和生态价值,则需要多论证,多考察,多实践,从而根据科学的评估报告决定:合则上,不合则弃。[详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