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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宠物墓不能听之任之

2017-03-31 07:01:58 吴元中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在册宠物数量已超过1亿只。很多主人看重宠物的“身后事”,“宠物墓园”这一灰色产业链也应运而生。在紧挨着京开高速庞各庄出口的一个宠物墓园,一眼就能看见上千座大大小小的墓穴绵延近两百米。走进墓园,但见每座墓一平米见方,均以黑色大理石或白色花岗岩作墓碑。在昌平区一处宠物墓园,有的宠物占两块地,最大的占6块,至少有12平方米,其中不少装修豪华。(《北京青年报》3月30日)

一些人有钱就任性,把宠物墓建得比人的还讲究,而不是进行简单安置后把省下来的钱用于救助失学儿童或其他慈善事业,这样做是否合适不妄加评论,但不能不思考的是:我国本就人多地少,自土地承包到户后由于坟墓只增不减、几乎没有平坟的,更是加剧了土地紧张,一些大城市周围也是一座墓园占满后不断到处开辟新墓园。在这种坟墓和墓园越来越多、如此下去不出三四十年就遍地是坟墓的情况下,一些开明人士为了不再给后代添堵,自觉选择海葬或生态葬。连越来越多的人都不再占地、留坟墓,越来越多的宠物反而占起地、留起坟墓来,岂不是节省下来的土地留给了宠物、人类墓被宠物墓所取代了吗?

尽管宠物墓园的兴起在迎合了一些人心理的同时,也会客观上形成产业链和起到让一些人发家致富的作用,但在人的安葬难题都日益凸显并设法实行海葬、生态葬的大趋势下,给宠物建墓园现象难免为大多数人所不齿。更何况,我们与西方有着完全不同的传统和国情。我国传统上一直把人视为万物之首,有着任何生物都没有的崇高和尊严,根本不把任何动物放在与人一个等级上,而是把家养的狗、猫等动物视为畜生,其地位甚至赶不上牛、马,而不是像西方那样把宠物视为伙伴。

所以说,尽管个别人把宠物看做是孩子、亲人,但人们整体上并不承认宠物具有人一样的地位和尊严,应否像人一样对宠物进行安葬、建墓园是大有疑问的。如果说在人烟稀少的西部或像一些国家那样地广人稀的情况下如何安葬宠物是主人的自由、别人也不会关心的话,那么,在大多数地方本就土地资源紧张、连人的安葬都已成了问题的情况下,对宠物实行墓葬和建宠物墓园问题就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了,而是具有社会属性甚至具有公共利益性质,公众就有发言权了。而且,未雨绸缪,据不完全统计仅北京每年就有30多万只宠物遗体待处理,如果给宠物建墓园成风、等到处都是宠物墓园了再探讨应否给宠物建墓园问题,就为时已晚了。

毫无疑问,在大多数人仍然把宠物视为畜生、并不认为应当有人一样权利的国情下,宠物权利法或宠物应像人一样有安葬权的法律是通不过的,宠物墓园不可能取得合法性,也没有听说哪个地方通过地方法规赋予宠物墓园以合法性。经记者调查,一些长期提供宠物火化、殡葬一条龙服务的个体户的经营权仅仅是“销售动物殡葬用品”,并没有宠物墓园的经营资质,即使有“合法资质”、称为合法墓园的,在企业信息网上查到的经营范围也不过是“小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那与合法占地给宠物建墓园显然是两码事。

根据《土地管理法》,连人的坟墓都不得占用耕地建设,即使不在耕地而是在林地、荒地建设墓园也涉及土地用途转变,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宠物更不可能享有不用批准而随便建墓园的特权。而批准给宠物建墓园又没依据,缺乏合法性,所以是不可能有合法手续的。可见,宠物墓园并不是在监管上处于“灰色地带”问题,而是非法占地、是违法问题。这一方面要求土地管理部门肩负起职责,对那些违法占地的宠物墓园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不能视而不见;另一方面也提醒宠物饲养者别盲目跟风,宠物墓园根本不具有合法性,且人都面临着无地安葬、进行生态葬问题,哪能用地给宠物建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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