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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入刑”第一案的样本意义

2017-06-21 09:20:34 何勇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在淘宝网站吸纳卖家互刷好评或者虚假交易,以此欺骗淘宝买家……6月20日上午,刷单组织者李某在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接受审理。法院当庭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连同此前原判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予以并罚,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刷单炒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6月20日《新京报》)

这起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是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可以说,此案改写了打击刷单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处罚的历史。当事人不仅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还被并处罚金92万元,对其他刷单炒信组织者产生的震慑与警示作用将是空前的——刷单炒信行为完全可能被追究刑责,而且会重重地追究刑责,该收手了!

“刷单入刑”第一案宣判后,期待有更多的刷单炒信者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以彰显法律正义。目前,刷单炒信已成为消费者人人喊打的社会公害。首先,它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对商家做出错误判断;其次,刷单危害市场竞争秩序,形成“劣币驱逐良币”之势,使电商平台的数据受到污染;此外,刷单还会损害电商公司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伤害社会的诚信环境,甚至影响整个网络经济的发展。

只有通过法律严惩,才能让刷单炒信者树立起对消费者、商家的最大尊重,树立对法律的最大敬畏。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的宣判,彰显了法院及电商平台在法律框架内“追杀”刷单组织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强决心。

只是,我们还应该思考:电商的快速发展,越发反衬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性,如何确保法律法规与电商的发展步伐“与时俱进”,是亟待着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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