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医患矛盾的时候,我们不妨先收拾一下人心,让道德和人心挺在前面,而不是动辄就提制度化、法律化。】 9月23日,一名患者家属向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讨要抢救病人时脱下的衣服和财物,医护人员反复解释无效,最终通过监控还原了事实真相。27日下午,该院党办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患者家属已向医院道歉、双方达成谅解,并称医院在抢救患者时不会出具“剪破衣物知情同意书”(9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剪破衣物知情同意书”,这个概念听着很稀奇。要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还要从近几天的新闻说起。9月11日,武昌一位李先生突发疾病,救护人员赶到后因抢救需要而将其衣服剪破。事后李先生的父亲报警称李先生随身携带的钱物丢失,要求医院赔偿,后院方向其赔偿了1000元。此事发生后不久,有网友在微博发帖称,安徽省亳州市人民医院制作了一份“剪破衣服知情同意书”,并称该同意书需要在患者住院期间由家属签订。亳州市人民医院后澄清没有此事,照片是网友PS的。 把以上这三条新闻串起来,我们也就明白了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在面对因抢救病人而引起的纠纷时为何有此一说。对此,舆论也有各种不同的反应。有人就认为“剪破衣物知情同意书”这个可以有,制度化以后能够减少医患纠纷。 关于医患之间的知情同意书,相关的讨论已经很多了。十年前,北京曾发生过因同居男友不签字而导致产妇死亡的事件,此事件引发人们对家属不签字医院是否有权手术的讨论。不久前,榆林产妇跳楼事件更是将对此问题的讨论推向新高潮。很多人认为在抢救病人的关键时刻,医院要求对病情不了解的家属签字才手术不合理。这等于是把患者的生命交到了另一个人的手里,如果这个人不负责任,那么患者就很危险了。然而,虽然有一次次的惨痛事故,但医疗手术签字制度似乎没有要动摇的意思。正在修订的医疗管理机构条例,极可能保留这一条。 法律不修改这一条的原因,有拿得上台面的,也有拿不上台面的。拿得上台面的原因是,极端事件毕竟是少数个案,大多数患者家属还是负责任的。拿不上台面的原因大概是,医院不想负这个责任。在当前医患矛盾突出的大背景下,让医生为患者的生命负全部责任,必然会让医生压力山大。 其实,无论是手术家属签字制度,还是所谓的“剪破衣物知情同意书”,都体现的是一种责任的分担。医院不仅要为患者的生命负责,还要为患者的财物安全负责。医院为了减轻责任、减少事后的纠纷,才会青睐这种制度设计。 分担责任本身并没有错,因为如果说守护生命、战胜病魔是一场战争的话,那么上场战斗的不只是医生,还有患者及其家属,每个人都必须要为这场战争的最后胜利守住自己的阵地。但是随着医患矛盾的加剧,医患相互之间越来越不信任,彼此设防、相互猜忌。这个时候制度就成了挡箭牌,沦为找借口、甩责任的手段。就像走得太远,我们已忘记了为什么要出发一样,大家都把心思放在如何让制度设计更严密、更谨慎以及更对自己有利上,而忘了对生命都有责任。 武汉的患者家属向医院索赔事件发生以后,有人从法律上对事件进行全面分析,包括紧急避险、无因管理等相关的民事问题,都分析得很有道理,体现了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社会治理逻辑。但是我们都知道,法律未必是社会治理最好的办法,却是最不坏的办法。在法律之外还有人心。如果解决医患矛盾只靠法律,那么相信制度越完善,人心越冷漠。因为制度设计的前提就是把所有人都假定为坏人,怀疑是制度的催化剂。这种设计理念在许多场景下都是合理的,但在医患问题上应该慎用。因为当你把生命都交给医生的时候,你就不该有理由怀疑他。 “剪破衣物知情同意书”是网友的恶搞。它很可笑,可笑之处就在于本该是队友的医患双方因为相互怀疑而变成了对手。 所以我们说,社会治理单靠法律不行。没有道德,法律独木难支,没有法律,道德也会左支右绌。只有法律与道德相结合才能支撑起社会秩序的大厦。为此,在解决医患矛盾的时候,我们不妨先收拾一下人心,让道德和人心挺在前面,而不是动辄就提制度化、法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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