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报道,11月28日晚间,青海省格尔木市首次就“一矿企被指向柴达木沙漠直排尾矿”做出回应:媒体报道中所称“污染事件”发生在2014年8月前,格尔木将邀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几年前企业的违法排放予以科学评估,同时根据环评结果启动问责程序。 11月初,志愿者前往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尕林格矿区,发现以庆华矿业选矿厂厂区为起点,到直线距离16公里外的沙漠上满是干涸的灰褐色泥浆,让人触目惊心。可是,当地环保部门却一脸懵圈地表示“此前并未发现该厂存在尾矿直排情况”。 还好,现在总算有了一个调查结果:2014年8月前,该企业共排放尾矿浆约590万吨。姑且不管这个数据如何计算出来,为什么2014年8月之前发生的事情,直到三年后被环保组织曝光,当地环保部门竟然对此一无所知?蔓延16公里的污染带,要发现它真有那么难吗? 2015年6月,上述企业曾因未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尾矿库整个库区的防渗、防洪、尾矿澄清水收集回水系统,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2万元。彼时,环保部门有没有发现其违法向沙漠排污的事实?还是已经发现了,却仅仅罚款2万、责令整改,而对其过往违法排放行为不再追究? 当地之所以认定这是2014年8月之前的排污,是因为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该企业停产。可是,真停产了吗,还是在继续排污?2017年3月,该企业已恢复生产,违规排放是真的“未出现”,还是依旧存在?说实话,这也令人生疑。因为既然2014年之前的沙漠排污,直到前不久才被发现,在“成功经验”面前,企业很难无缘无故地良心发现。 把责任推给过去,把2017年发现的事归罪于2014年,这是简单的。可是,未来呢?要知道,类似沙漠排污事件,早已不是发生一起两起了,媒体过去曝光过很多。奇怪的是,总是由环保组织或者媒体记者发现,当地相关监管部门反而后知后觉,只能事后执法。某种意义上,正是因为监管留下了无人区,才让沙漠成为排污区。 在广袤的沙漠腹地执法,难度肯定是有的。但也正因为如此,企业基于经济利益,往往不惜以身试法。最可怕的是,排污者和监管者有时候居然结成同盟。媒体曾报道过,腾格里额里斯镇化工园区安排由多辆摩托车组成的巡逻队,防范本地人、外来不明身份的人接近排污点,带媒体到过排污点的当地牧民,屡屡遭到地方政府调查——非但不保护环境,反而保护排污;非但不防范污染,反而防范监督。 沙漠腹地既是环境脆弱的地方,也是经济发展贫弱的地方。地方想要发展经济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是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注定得不偿失。这条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应该继续走下去了。企业向沙漠排污,几乎是无法隐藏的,只要地方上真正有保护环境的决心,沙漠排污没理由管不住。 要用经济的手段重罚,用法律的手段严惩,必须大幅提高沙漠排污的违法成本,不能“罚酒三杯”,下不为例。更重要的是,必须强化对监管失职的问责,严肃追究监管不力的官员责任,不能让沙漠排污成为监管上的无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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