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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搞“黑公关”需严刑峻法伺候

2018-10-29 09:49:51 何勇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每年维护上百家自媒体,单价从每年5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不交钱,就可能被黑。”一家汽车行业公司负责人吐槽。近年来,自媒体“黑公关”让一些企业闻之色变。“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自媒体靠“黑公关”获取高额利益,有的一年能收数千万元“保护费”。(10月26日《新华每日电讯》)

自媒体“黑公关”,一类是炮制谣言、撰写黑稿,诋毁企业,然后上门“谈合作”,索要“封口费”“保护费”,企业若给了钱就转变风向写表扬稿;另一类是接受别有用心的企业请托,利用人家提供的竞争对手的负面信息撰写文章,在自媒体或其他更多平台发布传播,混淆视听,迷惑公众。这类自媒体,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近年来,遭遇自媒体“黑公关”的企业不在少数。与自媒体对簿公堂的案例频频出现。据报道,在去年天猫双11等大型活动前,阿里巴巴就遭遇近五百个账号9700余篇网络黑文攻击,其中以所谓“二选一”和“垄断”为名的恶意攻击达4600余篇。途牛网、摩拜、小米等知名企业都曾对自媒体涉嫌“黑公关”提出诉讼。

自媒体搞“黑公关”是对企业正当利益、合法权益的侵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黑公关”一次蓄意攻击、成功抹黑,就可能让企业在产品打造、品牌宣传、口碑维护等方面的多年努力毁于一旦。给被“黑”企业带来的经营成本增加还是次要的,商誉是企业的生命,被“黑公关”毁坏的商誉花再多钱都难以恢复。

搞“黑公关”对自媒体的危害也不言而喻,在帮助企业互黑互害之余,自媒体也在自残,靠“黑公关”获取高额利益会透支网民信任,也在损害相关网络平台形象。要治理自媒体“黑公关”,首先需相关机构和平台有所作为,提升自媒体从业的准入门槛,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屡次出现问题的自媒体从业人员实施禁入。

不管是“黑”他人还是被“黑”,企业都要树立正确竞争观,摒弃简单粗暴甚至违法的方式。妄图抹黑竞争对手,疏于自身创新,纵有再强的公关能力,最终将被消费者抛弃。

根据刑法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因此早有专家表示,自媒体搞“黑公关”已不是言论自由的问题,是侵犯商誉的犯罪行为,处理自媒体“黑公关”,刑法不可再缺位。自媒体“黑公关”违法成本低、收益大,不采取断然举措直至刑事手段,是不能以儆效尤、刹住这股歪风的。而企业面对被“黑”要做好取证,及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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