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别让个人隐私失去专有权
2018-12-03 11:27: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据媒体报道,万豪国际集团因数据被黑客攻击的事件,可能会被处以数百万美元的国家罚款,该黑客攻击时间将很可能影响5亿名客人,其中约3.27亿人的护照号码、电子邮件和其他个人数据可能被窃取,信用卡和支付卡数据也可能被盗。 在大数据时代,陷入“隐私漩涡”的企业并不在少数。除了万豪以外,Uber也因为2016年的一起数据泄露被处罚了1.48亿美元;苹果也因为个人隐私问题,在印度市场的开拓中遇到了阻碍,最终向印度电信网络监管机构TRAI妥协等等。 不可否认,大数据时代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便利,然而,也给公众的个人隐私带来了不小的威胁,根据第41次《中国互联网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在互联网安全方面,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是发生频率最高的,占据了27.1%。就2018年上半年来说,网民被非法软件或网站泄露个人信息的案件就有3000余起,同比2017年度增长了1.5%。 实际上,大数据时代之所以会造成个人隐私安全问题,关键在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隐私数据的专有权。在过去,受限于科技的发展,个人的一切信息都将被个人所有,包括身体、衣食住行等等,其他个体想要收集到数据也非常的困难。而如今,个人的行迹、购买记录都会被有关机构所拥有,自身数据早已不仅仅属于自己。 同时,众多企业通过用户使用其APP的过程,都在用户无意间获取到了大量的隐私数据,真可谓防不胜防。 根据2017年9月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的现场检测结果,在手机中下载100个APP,其中有79个可以获得位置权限,23个可以直接向联系人发送信息,14个可以监听电话,96个可以发送彩信,这些看似提供便捷服务的APP却成为了个人隐私隐藏大的窃贼,由此带来了各种针对性广告推送,推销、中介、贷款等骚扰电话、精心准备的电信诈骗、公民信息的肆意倒卖等等。 难以想象,你的一举一动都被他人了如指掌,这就如同玻璃窗里的试验品,被众多人研究与分析,这是非常骇人的。所以,笔者认为,在当前这个大数据时代,我们在享受其所带来便利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保护个人隐私。 首先,个人隐私终究是我们自己的隐私,应当注重自己隐私的专有权,提升隐私保护意识。 根据2016年中国发布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证件复印件、快递单、手机等是隐私泄露的重要载体,高达55%的人将证件给其他机构时,并不清楚其他用途,近一半的调查者丢弃快递单时并不会加以处理,近四分之一的人在更换、注销手机号码时,并未解绑微信、银行卡等,对于安装APP时,关于应用权限请求,大部分人也并不会详细阅读,往往会不假思索的同意。 这些行为都成为滋生窃取个人信息行为的沃土,个人隐私是我们每一个人所拥有的财富之一,我们应当对自己的个人隐私进行充分的保护。 其次,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法律体系对于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不够重视也不够全面。 虽然我国现在已经开始重视对于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出台了类似《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等规章决定,但是,我们尚没有具有一部专门保护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的法律,这一点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国家应该继续提高对于个人隐私权的重视程度,尽快出台相应针对个人隐私权利保护的法律。 最后,企业作为当前个人数据(个人隐私)的使用者和获利者,须切实承担其社会责任与义务,坚守道德与法律底线。 企业在获取个人隐私,并且用于商业用途时,应当让消费者充分知悉,将个人隐私的用途、受益群体明确标红,引起消费者的重视。而且,要做好公众个人隐私的保护,Uber泄密等等案件都在警醒企业对于消费者信息保护的重要性,企业应当完善相应的数据保护机制,提升员工技术水平,降低信息泄露风险。 当然,保护个人隐私并不意味着公众的一切信息都不允许他人获得,这不利于群众享受科技发展的便利,也无利于社会向前发展。公众实际上更在意的是知情权,而不是对个人隐私的绝对保护。据有关机构曾经调查,不少群众表示,他们愿意将数据共享给运营商,因为这样能给他们提供更为便捷和针对性的服务,只是在此之前,需要知悉自己隐私将会被用到何处,被那些机构与个人使用。 窃以为,个人隐私是一个人基本的人格权利,当一个人没有了隐私,那么就如同穿着皇帝的新衣招摇过市,这对于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都有具有巨大的威胁,然而,保护隐私并不是保护个人隐私的绝对专有权,而是在保证隐私所有者知情权的情况下,根据个人意愿针对性、差异性的保护不同层面的隐私,这才能在这个大数据时代,让群众更好的享受到科技发展的红利,还能够得到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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