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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月21日起,为缓解因弃婴急剧增多而造成的工作压力,市福利院已增加安全岛值班人员数量,并在福利院周边增加了视频监控设备,但安全岛内仍然坚持原先的设计,不设视频监控。

“弃婴岛”出现之初,各地都把不安装摄像头或拍照设备当作“亮点”,据说连报警按钮也设置了延时功能。此举旨在最大限度减轻遗弃者的心理负担,从而避免他们由于恐惧故意避开“弃婴岛”,耽误婴儿获得救助的机会。理想很丰满,现实却骨感,甚至“骨”得有点硌手——广州“婴儿安全岛”启用17天后,收到的弃婴就超过100人。

究竟是“弃婴岛”发挥了岛聚效应,还是间接激励了遗弃行为,不得而知。可知的是,弃婴骤增让民政部门不堪重负,怎么办?在“婴儿安全岛”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竖“弃婴违法”警示,多少也有点无奈。视频监控设备虽然装在岛外,功用和岛内并没有本质区别,一样可以拍到遗弃者庐山真面目。如此一来,问题又绕回到建设“弃婴岛”最初该不该装视频监控的争议——不监控的话,怕弃婴太多;如监控到位,怕“弃婴岛”成空岛。

窃以为,设立“婴儿安全岛”本来就是站在婴儿救济的角度,防止弃婴因得不到及时救护而造成重大伤害或死亡,而不是站在批评者的高度,谴责遗弃者的道德,或扮演法官角色,追究遗弃者的法律责任。因此,将法律的还给法律,将道德的还给道德,将该担的责任担起来。独力担责有困难,可以多想办法。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公共机构不足,而民间慈善力量又因种种肘掣而难以壮大,无法替政府分更多忧。收养弃婴不妨向后者借力,多条腿走路,合力织起一张保护网,为弃婴命运兜底。

就目前的景况,民间慈善组织可以调动的社会资源有限,仅凭善心做慈善,缺乏规范和长效运行机制(“兰考大火”之后,相关政策收紧),生存不易,发展更难。向慈善组织借力,还要给力,包括给资源与政策。资金投入上,不妨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让民间慈善组织通过接手服务获得资源。

记者从推动建立“弃婴安全岛”的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8个省区市“试水”建立“弃婴安全岛”,以及时发现和救助弃婴这一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保障弃婴最基本的生命权。河北、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等10个省区市已建成25个弃婴岛并投入使用,还有18个省区市正在积极筹建弃婴岛或弃婴观察救治中心。

就是这么一座“小岛”:面积不大,设施齐全,没有监控,保护隐私。婴儿床、保温箱、报警器……专门接收被遗弃的婴儿,防止新生命遭遇二次伤害,这就是“弃婴安全岛”。简单说,这安全岛管不住大人,却救得了孩子。我国第一个弃婴岛于2011年6月1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设立。2013年7月,民政部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下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弃婴岛试点工作。

只是,面对“弃婴安全岛”,舆论还是有不少质疑的声音,譬如担心此举会变相鼓励弃婴行为。这话听起来有理,但就像以为在街头挂几个安全套自动贩卖机就是鼓励性乱的逻辑一样,属于一种偏执型的洁癖。在法律无法禁绝弃婴现象的客观现实之下,做好事后救济与严格事前防范,应该是硬币的两面,而不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面对弃婴,对其负有保护责任的不只是其监护人,还包括整个社会。正如网友所言,设“弃婴安全岛”虽然改变不了遗弃这一非法行为,但能改变遗弃后的结果——提高弃婴的存活率。无论是道德层面、抑或法律层面,安全岛都是责无旁贷的善举与职责。事实上,打击遗弃婴儿行为是职能部门责任,而福利机构思考如何善待弃婴也是道德义务。

实践而言,“弃婴安全岛”不仅庇护了孩子、更化解了不少潜在的社会矛盾与风险。据了解,两年多时间里,石家庄婴儿安全岛庇护了170名弃婴,人性化地解决了弃婴的接收问题。再以美国洛杉矶为例,根据媒体公开报道的统计数据:自2002年实施安全港法案后,非法弃婴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02年的13人降为2007年的2人,而遗弃在保护舱的婴儿数量则呈逐年上升趋势,到2007年为15人——总的弃婴数量为17人,与2001年的弃婴总数15人相比,并无此前所担忧的“增幅”出现。

安全岛就是安全岛,它效用有限,解决不了有关弃婴现象背后的伦理与法律问题,这就像审计监督一样,它终究也没法把贪腐自肥的权力者直接送进监狱。但从社会构架来说,“弃婴安全岛”是儿童福利最大化的彰显、是儿童权益完善的进步之举。

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福利院门口,一间不到5平方米的小屋很显眼,屋内摆着婴儿小床,被褥干净,墙上的卡通贴纸让屋里充满童趣。这也就是被舆论广泛关注的婴儿“安全岛”。去年年底以来,南平、厦门先后设立婴儿“安全岛”,已接收弃婴30多名,高于往年平均数。福建省民政厅负责人表示,年内福州也将建立婴儿“安全岛”,在各地试点成功后,再适时推广。(2月19日《海峡都市报》)

婴儿“安全岛”从设置之日起,社会上对它的争执就不绝于耳。赞成者认为,这是人性化的设置,是慈善,是尊重生命、珍重生命的体现;反对者则担心,此举会变相鼓励遗弃行为。之所以会引起质疑,主要还是因为目前用以保障弃婴利益的配套措施尚未健全,这就在客观上,给人们造成了“一弃了之”的“假象”。

在人类社会最质朴的天然法则里,父母对孩子的爱是种本能,谁会愿意抛弃自己的孩子?每起弃婴行为背后,都有着说不出的隐痛或苦衷。比如,未婚先孕;违反计生政策;婴儿患有严重的先天性疾病;“重男轻女”观念的压力等等。可以说,弃婴背后是人性、亲情与现实的博弈。

然而,设置婴儿“安全岛”作为政府的兜底措施,只能给博弈的失败者找到为自己减轻罪恶感,以及寻求心理平衡的出口,并不能防止和解决弃婴问题。只有让人们敬畏法律,并健全了我们的社会保障机制,唤回了人性和亲情,才能最大程度地遏制弃婴行为的发生。

目前,我国对非法鉴别胎儿、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确立,存在着取证困难、打击不力的现象。这是不可否认的。对“少女妈妈”、患有严重先天性疾病的婴儿,社会救助也不够到位。只有从法律上加大打击力度,才能使人们“不敢弃”;只有完善社会保障,才会让人们“不愿弃”。笔者认为,在解决“不敢弃”和“不愿弃”的同时,更要为弃婴者重新找回人性和亲情,创造条件和机会,使他们“不会弃”。

有调查显示,尽管有些人迈出了弃婴这一步,但由于社会压力、亲人劝说以及内心自省等,许多人都表示后悔。他们试图改过,只是慑于法律责任、道德谴责和经济压力等,最终还是把“一时之弃”变为“永久放弃”。

他们的情非得已,应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如何通过人性化的制度设计,以及有条件的法律豁免,促使那些弃婴者自我纠错?这已成为一些国家遏制弃婴的有效办法。比如,德国有“弃婴保护舱”这样的机构,与我们的“安全岛”类似。然而,该国的法律规定,弃婴家长可以在8周内反悔决定,并从“保护舱”内取回自己的孩子;政府将对其弃婴行为予以保密,并且不要求他们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8周之后,被弃置的婴孩将会向社会开放领养。

如果,我国各地的婴儿“安全岛”也能效而仿之,不仅能够成为弃婴的“保护舱”,也能成为弃婴者的“纠错场”,那么,或许它能在最大程度地保护这类弱势人群方面,发挥出更大作用。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推动建立“弃婴安全岛”的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8个省区市“试水”建立“弃婴安全岛”,以及时发现和救助弃婴这一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保障弃婴最基本的生命权。

建“弃婴安全岛”到底对不对?答案是无可争议的。如果没有“弃婴安全岛”,弃婴则有可能被扔在屋檐下、大路旁、大街上、公园里……发现得早,或许有生还的希望,如果发现得迟,神仙也无力回天。有了“弃婴安全岛”,出于人性和良知,父母不会乱扔弃婴,换言之,有了“弃婴安全岛”,孩子多了活下来的一线生机。

弃婴虽不该,但大多数人遗弃孩子是有原因的。一者,有的孩子或患有中重度疾病,如不及时救治将危及生命,有的孩子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接受正常教育;二者,家庭无法承受昂贵的医疗费,很多家庭担心因病致贫,被迫放弃孩子;三者,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当前我国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未能给困难家庭以适当救助。

也有人认为,基于孩子先天不足、家庭困难以及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缺失等现实原因,弃婴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即使有“弃婴安全岛”,弃婴现象也堵不住,相反,担心建立“弃婴安全岛”纵容弃婴。其实,正是因为家庭无力承担,社会才必须承担托底责任。

庭悲剧,社会要帮助,如果再施以惩罚,也改变不了现实法律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个无力救治和抚养重病孩子的父母而言,遇到这种事本身是家困难。所以,必须给弃婴一个去处,才是真正的关心。所以,我们要辩证、理性看待保障婴儿生命权与打击弃婴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不能一叶障目,讳疾忌医。

正如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主任李波说:设立弃婴岛是在弃婴现象发生后,通过采取弥补和救助措施达到对弃婴生命权益的保护,这与法律通过禁止弃婴和打击弃婴犯罪来保护婴儿生命权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只不过在保护弃婴生命权益的环节上有先后之分,法律重在预防,弃婴岛重在补救和应对。

记者从推动建立“弃婴安全岛”的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8个省区市“试水”建立“弃婴安全岛”,以及时发现和救助弃婴这一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保障弃婴最基本的生命权。(《新京报》2月17日)

弃婴安全岛是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为弃婴提供室内庇护场所,一般设置有保温箱、排气扇、被褥,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充足的氧气,来者只需要在离开前按一个延时按键,几分钟后就会有人来将孩子送到福利中心。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在全国首设弃婴安全岛时,曾受到诸多质疑,有人担忧此举可能助长弃婴现象。

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福利院共接收弃婴105名;2010年共接收弃婴83名;2011年6月设立“婴儿安全岛”至今两年8个月,共接收弃婴220多名,从接收弃婴数量来看,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增加趋势。但从人性来看,人是趋利避害的,某些人嫌弃女婴或者那些患有脑瘫、唐氏综合征、血液系统疾病等中重度疾病的婴儿,没有“弃婴安全岛”前,多多少少有些顾忌,但是,有了“弃婴安全岛”,就可能更促使他们弃婴。

问题的另一方面是,即使不设立“弃婴安全岛”,对于某些要想弃婴的人来说,他们仍然会选择弃婴。而设立“弃婴安全岛”更重要的是为弃婴本身而考虑,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如果没有这一举措,一些弃婴可能会因得不到救助,加重病情甚至死亡。

设立“弃婴安全岛”也不是在鼓励弃婴等行为。这个道理跟警察打击卖淫嫖娼,但卫生防疫人员却在宾馆放置安全套一样。不过,正如警方不宜直接以查获安全套作为卖淫嫖娼的依据一样,“弃婴安全岛”也不能通过设置的摄像头来发现弃婴者,否则,这种“弃婴安全岛”就会无人问津,形同虚设。

某种程度上讲,设立“弃婴安全岛”对一些弃婴者也是救赎。因为,如果没有“弃婴安全岛”,一些人可能就会将婴儿放置于荒郊野外,其行为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些人也可能将婴儿放置于人多的地方,却也可能因为没有人及时救助导致严重后果,他们的行为也涉嫌遗弃罪。设置了“弃婴安全岛”,相关部门能及时救助弃婴,从而避免产生严重后果,等于帮助一些人,避免了他们滑向犯罪的深渊,这对社会来说,是一件好事。

设立“弃婴安全岛”只是救助弃婴的一种手段,要解决遗弃婴儿这一社会问题,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父母承担起责任,也要加大打击力度,防范他们弃婴,更要建立完善的社保、医保制度,让他们不想、不愿弃婴。

去年7月,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弃婴岛试点工作。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各界关注。近日,记者从推动建立“弃婴安全岛”的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8个省区市“试水”建立“弃婴安全岛”,以及时发现和救助弃婴这一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保障弃婴最基本的生命权。10省区市25个安全岛已投入使用首个安全岛投用2年多弃婴未激增。(2月16日《京华时报》)

国外很多处理弃婴的方法值得我们借鉴,比如,意大利的“弃婴轮盘”、弃婴保护舱;法国的“匿名生产法”;美国的“安全港法案”等等。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这些方法仅是对弃婴的人道主义保障,保障的只是他们基本的生存权利。即便如此,弃婴还是要失去父母的关怀和家庭的关爱的。

弃婴岛的建立,无疑是社会的进步。它可以有效地减少弃婴的死亡,也可以给这些幼小的生命带来新生。但是,它毕竟不能代替父母,福利机构也代替不了家庭。我们更应该呼吁为人父母者,以及即将为人父母者,承担起光荣的责任,了解他们对于孩子的意义。

社会的进步不仅在于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道德的进步和法律的完善更是重要的一个环节。社会对于弃婴者给予道德唾弃的同时,法律更应该给予那些丢弃孩子的责任者以警告和处罚。任何无奈的人道主义救援,都不应为责任人减轻自身道德谴责做掩护,也不能成为抛弃亲子的理由和逃避责任的借口。

我们应将弃婴数量的增多,视为一记响亮的警钟,必须把准备工作做充分,不能让饱含人性关怀的好制度因为落实无力而陷入泥潭。

春节前夕,广州市启用了“弃婴岛”,但令福利院工作人员没料到的是,在接下来的10天内,这个“安全岛”竟接收了33名弃婴。与近年情况对比,今年的弃婴数量明显增多。这很容易给人们以口实,让原本就处于风口浪尖的“弃婴岛”再度受到煎熬。

然而,弃婴的明显增多并不能都怪罪于“弃婴岛”。从之前几个城市试点的情况看,在设立“弃婴岛”之初,基本都会出现一个数量增长的过程,之后才会归于正常。尽管短期来看,广州市新启用的“弃婴岛”收容婴儿数量较多,但这种较为反常的情形并非“弃婴岛”设立后所独有。在2007年的“黄金周”,短短7天该市福利院就接收了28个弃婴。

而且,从其他几个试点城市看,因为地域的具体情况不同,在启动“弃婴岛”之后,收容婴儿的情况也有所区别。在西安、厦门、哈尔滨等地,虽然“弃婴岛”投入使用后收容数量有所增多,但基本都是好几天后,才迎来了首位“岛民”。广州市这次迎来所谓“弃婴潮”,其实与这座超级城市的个体情况有所关联。事实上,在避免弃婴受到“二次伤害”上,“弃婴岛”所发挥的巨大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弃婴数量的显著增多,也折射出有关部门在准备工作上的不够充分。一些工作人员曾表示,尽管对弃婴数量增多已有心理准备,但这个数量仍然超出了预期。广州市福利院的收容能力远远不够。仅有1000张床位,但收留抚养的孤残儿童却多达2100多名,且人数仍在不断增加。由于人手严重不足,“一线人员三班倒,几乎连饭都快喂不过来了。”在这种情况下,要应对设置“弃婴岛”后可能面临弃婴数量增多的挑战,就有捉襟见肘的窘迫。

我们应将弃婴数量的增多,视为一记响亮的警钟。对于“弃婴岛”设计者和实施者的民政部门,必须把包括增加收容能力在内的准备工作做充分,不能让饱含人性关怀的好制度因为落实无力而陷入泥潭。对于国家立法者而言,则需要把目光投向现阶段儿童福利体系,特别是大病救助机制的构建上。10天接收的33个孩子,全部患有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疾病。倘若能未雨绸缪,也能给予需要帮助的家庭以制度关怀。

本报特约评论员 欧阳晨雨

广东省首个“婴儿安全岛”1月28日投入使用,春节期间便经历了接收弃婴的高峰。截至2月7日,该“弃婴岛”共收到弃婴33名,这些弃婴均患有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疾病,如唇腭裂、脑瘫、先天性心脏病以及与遗传因素有关的唐氏综合征等,其中两名新生婴儿病情较重,正在医院救治。(2月8日《北京青年报》)

舆论对广东省首设弃婴岛主要持肯定意见,说明人们对弃婴岛的态度正在发生积极变化。此前,石家庄、西安、南京等地设置弃婴岛曾引发较大争议,有人认为设置弃婴岛是对弃婴行为的变相鼓励。相反的看法是,弃婴大多是残障者或患有严重疾病,否则其父母不会轻易遗弃,在设置弃婴岛之前,弃婴行为比较分散,有了弃婴岛之后,许多弃婴被集中到一个地方来,给人造成弃婴数量骤增的错觉。两种看法角度不同,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在弃婴行为难以禁绝的现实情境中,不妨暂时搁置争议,承认设置弃婴岛有助于在弃婴行为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被弃婴儿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在此基础上,应探讨如何有效遏制弃婴行为,如何让弃婴岛走出困境。

福利机构设置婴儿岛后面临的困境,首先表现为弃婴数量越来越多,而福利机构的设施、人员、经费等都相对不足,难以承担越来越大的抚养成本。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公共财政加大对福利机构的投入,最大限度保障福利机构弃婴岛的正常运行。无论是以前弃婴行为比较分散,人们将发现的弃婴送到福利机构,还是现在婴儿父母将孩子送到福利机构设置的弃婴岛,福利机构都有责任对弃婴提供抚养服务,公共财政也都有责任保障福利机构的正常运行。即便现在这笔投入较以往更大,公共财政也没有理由推卸保障责任。

其次,对弃婴行为要依法惩处。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应对孩子承担监护职责与抚养义务,遗弃婴儿、儿童均为违法行为,严重者须追究刑责。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弃婴行为,与福利机构设置弃婴岛接收被弃婴儿,为弃婴提供安全保障,两者分别属于两种职能,体现两种价值,相互之间不构成冲突,而可以并行不悖。需要注意的是,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不能要求福利机构予以“配合”,与之搞“联合执法”,也不能要求福利机构提供弃婴者的信息,更不能派员到弃婴岛设防布控,搞“陷阱执法”。在一些发达国家,对弃婴情节严重者予以严惩,对把婴儿送至弃婴岛的父母则一般有所宽宥,并设有一定时间的缓冲期,允许弃婴后自责、后悔的人领回自己的孩子。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从长远计,需要从夯实医保社保、强制婚检等制度环节入手,一方面加强对家庭抚养残障、严重疾病儿童的国家保障支持,减轻普通家庭抚养残障、重疾儿童的物质负担,弱化他们的弃婴动机;另一方面,应推行全民强制免费婚检,把好优生优育关口,有效降低残障、重疾婴儿出生率。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和社会文明教育,推动形成平等对待、高度关爱残障、重疾儿童的社会氛围,帮助残障、重疾儿童的父母正确认识困难、缓解压力,树立抚养子女的自信,强化作为子女监护人的社会责任。

广东弃婴岛10天接收33名弃婴,这个数字让人欣慰,也让人忧虑。只有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弃婴行为,各地弃婴岛接收的弃婴才会越来越少——假如弃婴岛因无弃婴接收而关门歇业,那无疑是最好的结果。

于骞(北京 编辑)

南京弃婴岛启用10天收到25名弃婴,甚至出现了外地父母开车前来遗弃婴儿的尴尬状况。这不由地让人们大为感慨:弃婴岛是否成了一些父母逃避责任的“遮羞布”?有舆论甚至质疑弃婴岛是在变相“支持”遗弃行为。

但笔者认为,弃婴岛的存在是必要的,利大于弊的。在许多儿童伤害案中,父母不负责任或没有抚养能力成为重要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说,弃婴岛是留给那些不幸孩子们最后活路。

然而,一个孩子从出生到长大成人需要多重呵护,弃婴岛是不幸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却不应该是唯一的“庇护所”。

从报道上我们得知,被遗弃的孩子大部分都是有先天缺陷的残障儿。许多家庭因为不能承担孩子巨额的医疗费用而不得不将其遗弃;即使是有经济条件抚养残障儿的家庭,也有些因承受不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而选择遗弃。

这表明,我们的社会没有给残障儿提供足够宽容、有保障的生存空间。社会保障防线的失守,社会关怀的缺失,都有可能让有先天缺陷的孩子受到各方面的歧视,有些甚至连自己的生存都难以保证,成为家庭的物质或精神负担。这也是很多父母狠心遗弃亲骨肉的重要原因。设立弃婴岛,也不过是给这些不幸的孩子们提供了最基本的生存机会,要想从根本上改变他们不幸的命运,单靠这样的“庇护”太过无力。

另外,弃婴岛可以成为守护不幸孩子的“安全岛”,却不能成为某些父母躲避抚养责任的“避风港”。一方面,要对遗弃行为进行倒查,对有抚养能力却故意遗弃的父母追究其法律责任,尽量确保由亲生父母给予这些不幸的生命以最初的、也是最珍贵的庇护;另一方面,国家和社会都应给予残障孩子更多照顾和关心,如给予先天缺陷儿家庭补助、建立完善的慈善和社工体系,让整个社会形成尊重并帮助残障人士的风气,让有先天缺陷的孩子同样可以享受有尊严的生命。(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南京社会儿童福利院的弃婴岛自12月10日启用以来,几乎每天都收到弃婴,最近几日更是有外地的父母开车把孩子送过来。本来是保障弃婴生命的“安全岛”,设立之后却带来了更多的弃婴,现实与初衷的违背让福利院方面显得十分尴尬。(12月24日《大河报》)

弃婴岛从设置之日起,社会上的争执就不绝于耳。赞成者认为,这是人性化的慈善,是尊重生命、珍重生命的体现;反对者则担心,此举会变相鼓励遗弃行为。弃婴岛之所以会引起广泛质疑,是因为目前还没有健全的配套措施来保障弃婴的利益,客观上造成了人们“一弃了之”的现状。

在大自然最底线的天然法则里,父母爱孩子是一种本能,没有谁会愿意抛弃自己的孩子。仔细剖析每起弃婴行为,背后都有说不出的隐痛和苦衷。比如,未婚先孕;违反计生政策;婴儿患严重先天性疾病;重男轻女观念的巨大压力等等。可以说,弃婴背后是人性、亲情与现实的博弈。设置弃婴岛作为一项政府兜底措施,只是给这场博弈的失败者找到一个为自己减轻罪恶感和寻求心理平衡的出口,并不能防止和解决弃婴问题。只有让人们敬畏法律,健全社会保障,唤回人性和亲情,才能最大程度遏制弃婴行为的发生。

前不久,民政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设立弃婴岛是基于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并行不悖。不可否认,目前我国对非法鉴别胎儿、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存在取证困难、打击不力的现象。对“少女妈妈”、严重先天性疾病的婴儿,社会救助也不够到位。因此,只有从法律上加大打击力度,才会使人们“不敢弃”;只有完善社会保障,才会让人们“不愿弃”。

在解决“不敢弃”和“不愿弃”的同时,更要为弃婴者重新找回人性和亲情创造条件机会,使人们“不会弃”。有调查显示,尽管有些人迈出了弃婴这一步,但由于社会压力、亲人劝说以及内心自省等,许多人都表示后悔,或试图改过。只是,他们慑于法律责任、道德谴责和经济压力等,最终不得已把“一时之弃”变为“永久放弃”。

通过人性化的制度设计和有条件的法律豁免,促使弃婴者自我纠错,已成为一些国家遏制弃婴的有效办法。比如,德国也有“弃婴保护舱”这样类似我国弃婴岛的机构,该国法律规定,弃婴家长可以在8周内反悔并从“弃婴保护舱”取回自己的孩子,政府对其弃婴行为予以保密,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8周之后,被弃置的婴孩将会向社会开放领养。如果我国各地的弃婴岛不仅能够成为弃婴的“保护舱”,也能成为弃婴者的“追悔场”,那么就能在有效减少弃婴方面发挥出更大作用。

南京社会儿童福利院设置的“婴儿安全岛”12月10日启用以来,几乎每天都收到弃婴,最近更是有外地人看到相关报道后,开车把孩子送过来。本是为保障弃婴生命设立的“安全岛”,却“带”来了更多的弃婴,成为事实上的“弃婴岛”,福利机构陷入伦理与现实悖离的尴尬。

此前石家庄、西安等地设置弃婴岛时,也曾面临与南京社会儿童福利院同样的尴尬,认为弃婴岛客观上对弃婴行为形成了变相鼓励。相反的看法是,弃婴大多是残障者或患有严重疾病,否则其父母不会轻易遗弃。在设置弃婴岛之前,弃婴行为比较分散,有了弃婴岛之后,许多弃婴被集中到一个地方来,给人造成弃婴数量骤增的感觉。在社会上弃婴行为难以禁绝的现实情境中,不妨暂时搁置两种看法间的争议,承认设置弃婴岛有助于在弃婴行为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被弃婴儿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有效遏制弃婴行为,让弃婴岛走出尴尬。

设置婴儿岛后面临的尴尬,首先表现为弃婴数量增多,而福利机构的设施、人员、经费等都相对不足,难以承担抚养成本。这需要公共财政加大对福利机构的投入。无论是以前弃婴行为比较分散,人们将发现的弃婴送到福利机构,还是现在婴儿父母将孩子送到弃婴岛,福利机构都有责任对弃婴提供抚养服务,公共财政也都有责任保障福利机构的正常运行。

其次,对弃婴行为要依法惩处。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应对孩子承担监护职责与抚养义务,遗弃婴儿、儿童均为违法行为,严重者须追究刑责。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弃婴行为,与福利机构设置弃婴岛接收被弃婴儿,两者之间不构成冲突。需要注意的是,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不能要求福利机构予以“配合”,与之搞“联合执法”,也不能要求福利机构提供弃婴者的信息,更不能派员到弃婴岛设防布控,搞“陷阱执法”。在一些发达国家,对弃婴情节严重者予以严惩,对把婴儿送至弃婴岛的父母则有所宽宥,并设有一定时间的缓冲期,允许弃婴后自责、后悔的人领回自己的孩子,这值得我们借鉴。

从长远计,需要从夯实医保社保、强制婚检等制度环节入手,一方面加强对家庭抚养残障、重疾儿童的国家保障支持,减轻普通家庭抚养残障、严重疾病儿童的物质负担,弱化他们的弃婴动机;另一方面,应推行全民强制免费婚检,把好优生优育关口,降低残障、重疾婴儿出生率,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只有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弃婴行为,各地弃婴岛接收的弃婴才会越来越少,最终才能走出尴尬困局。

潘洪其 (媒体评论员)

近期,西安、南京等地的弃婴岛陆续投入使用。南京社会儿童福利院的弃婴岛自12月10日启用以来,几乎每天都收到弃婴,而据该院工作人员称,最近几日更是有外地的父母看到相关报道后,开车把孩子送过来,让福利院十分尴尬。(相关报道见B1版)

设置弃婴岛以后,收到的弃婴数量骤增,这无疑给人一种弃婴岛鼓励了弃婴行为的感觉,引起了担忧。其实,对设置弃婴岛以后弃婴数量增加的现象,应该从多个方面来看待,而不能仅仅以弃婴岛内收到的弃婴数量来作为评判的标准。

实际上,设置弃婴岛后收到弃婴的数量增加,可能就存在某种程度的错觉或误解。一方面,在设置弃婴岛之前,弃婴行为比较分散,现在有了弃婴岛,弃婴者纷纷把婴儿集中到一个地方来,就给人以一种弃婴数量骤增的感觉。比如南京市福利院就表示,有些外省的人也开车来送弃婴,这部分“额外”增加的弃婴,以前是不会被统计在内的。

另一方面,绝大多数的弃婴都患有各种严重疾病,设置弃婴岛之前,有相当一部分被遗弃的婴儿,已经在被人发现前死亡,或是被其他人私自收养了。有了弃婴岛之后,父母觉得把孩子放在弃婴岛,比放在公园、医院甚至是公厕门口更“合适”,所以这部分之前不会被集中到福利机构的弃婴,现在被集中起来,同样造成弃婴数量的增加。

综上可知,现在弃婴岛内弃婴数量的增加,并不是弃婴岛本身鼓励了弃婴行为,而恰恰证明弃婴岛对弃婴起到了呵护的作用,体现了设置弃婴岛的初衷。

与此同时也应看到,设置弃婴岛并不是解决弃婴问题的治本之道。要想从源头遏制弃婴现象,还必须从法律和制度入手。一是恢复强制婚检和提供一些常见遗传疾病的免费产检。正常情况下,父母不会遗弃健康婴儿,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孩子有病无力医治才这么做的。只有通过强制婚检和提供一些常见遗传性疾病的免费产检,降低新生儿患病率,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弃婴行为。二是加大对恶意弃婴行为的法律打击和惩戒力度。有些父母缺乏道德底线和责任意识,看见孩子有病,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去救治,而是怎么把孩子扔掉再生一个健康的。对这样的恶意弃婴,只有通过法律和制度去约束才行。三是对于那些经济困难的新生儿家庭,应该完善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较高的报销额度,从而降低父母弃婴的意愿。

苑广阔(广西 职员)

如果没有弃婴岛,谁能保证这些婴儿就不会被遗弃?弃婴岛只是赢得了弃婴者的信任。外地家长开车去南京“弃婴”,反而说明弃婴岛应该向更多地方推广。

12月10日南京弃婴岛启用前后,一些媒体和网友表达了顾虑,担心会助长弃婴现象。两周过后,最新的反馈情况似乎印证了人们此前的担心。据媒体报道,“弃婴岛”设立后,几乎每天都收到弃婴,更有外地的父母看到相关报道后,开车把孩子送过来。因而再次引发人们对“弃婴岛”合理性的讨论。

弃婴,是有违社会公德、突破文明底线的违法行为,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弃婴岛造成更多弃婴”的表象未必就是真相。因为如果没有弃婴岛,谁能保证这些婴儿就不会被遗弃?也许,他们只是会被遗弃在更偏僻、不为人知的角落。他们可能是今年11月5日在南京玄武湖公园被发现的冻死的弃婴,也可能是7月9日哈尔滨某小区被从三楼抛下、遭汽车碾压死亡的孩子。

弃婴岛不是“激励”了更多的弃婴,而只是赢得了弃婴者的信任。正如南京社会儿童福利院院长朱洪分析,12月弃婴数量的增加,一是因为媒体对“弃婴岛”的传播,还有就是南京整体医疗水平和社会保障条件较好。这从侧面反而表现出这些为人父母者的纠结心理:纵然出于种种原因决定弃婴,也还是想要给孩子找个安全的去处。

国内最早设立弃婴岛的石家庄福利院,早已用实践反驳了质疑。2011年弃婴岛设立,石家庄福利院所有途径共接收婴儿75个,低于2010年同时段的83个和2009年同时段的105个。发生的改变则是,弃婴死亡率明显降低。

弃婴岛体现的“生命至上”、“防止二次伤害”的精神,并不仅仅是理论设想,而早已为国内外的实践所共同证明。正如石家庄福利院院长韩金红所说:“我们改变不了遗弃这一行为,但可以改变遗弃的结果”。

其实,揣度人之常理就应知道,不到万不得已,哪有父母愿意遗弃孩子?社会上不少弃婴也是身患先天性疾病,家庭无力医治,不得已才出此下策。据统计,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障的健全,这些年弃婴总体数量都呈下降趋势。

外地家长开车去南京“弃婴”,非但不能说明南京设弃婴岛错了,反而说明弃婴岛应该向更多地方推广。12月5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谈到弃婴岛设立问题,称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代表已形成共识,建议在全国推广。

当然,这绝不是为家长遗弃孩子提供便利,只是无条件为每个生命负责。若发现恶意弃婴、不负责任的行为,公安部门应依法打击。

不可避免的,弃婴岛设立一段时间内,会给福利院等机构增加收治、救助压力,这需要政府财政、民间慈善组织予以协助、分担。但我们对基本的人性应有信心,人们不会受“安全、便利”条件的刺激做出弃婴选择;其他地方的实践也已经证明,弃婴岛设立后,弃婴行为不会大幅上涨。

弃婴岛短时间内的“吸引效应”,完全是正常现象。长期执行、更大范围推广之后,弃婴岛为幼小生命兜底的正面效果会更显著体现。

南京社会儿童福利院的弃婴岛(正式名称为“婴儿安全岛”)自12月10日启用以来,几乎每天都收到弃婴,而据该院工作人员称,最近几日更是有外地的父母看到相关报道后,开车把孩子送过来。本来是为保障弃婴生命的“安全岛”,设立之后却带来了更多的弃婴,现实与初衷的违背让福利院方面显得十分尴尬。(12月24日,新华网)

“婴儿安全岛”设立后,弃婴数量增加了,表面上看,这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实际上,这是个逻辑错觉。

“弃婴数量增加”真正的原因是,“安全岛”成为了婴儿的避风港,生身父母放心地将弃婴送到那里去,以致以前散落在各地的弃婴,现在得以集中安置,才会给公众带来“数量骤增”的错觉。可见,“数量增多”并不是“安全岛”的错,当初没有设立“婴儿安全岛”的时候,弃婴地点比较分散,媒体报道没有引起广泛关注罢了。

福利院设立“安全岛”的主要任务,就是无条件接收弃婴,通过完备的生命保障设施,给婴儿提供一个遮风避雨的安全场所,避免他们因暴露街头,遭遇意外伤害,尽可能地拯救更多无辜的小生命。既然如此,我们就不应纠结于弃婴数量增多的现象,反而要为之感到欣慰。

此前,石家庄市在设立全国第一个“婴儿安全岛”时,也发生过弃婴数量增多,外地父母赶来送孩子的情况,也曾因此而引起过类似的争议。部分民众担心,此举会助长遗弃婴儿的行为。但两年半后,实践证明,民众的这种担心是多余的。长期看来,弃婴数量一直都处于稳定状态,跟“安全岛”设立之前的区别不大,并没有显著增多的迹象。

因此,无论是福利院还是普通民众,对于弃婴数量短期增多的现象,不必太过焦虑和担忧,需要从正面看待“婴儿安全岛”的作用。社会也要尽可能减少无谓的批评和关注,让其静悄悄地履行其职责,使那些因种种原因,无奈放弃孩子的父母,能够放心地将孩子送到“安全岛”来,减少弃婴因无人照顾而死亡的现象。

当然,“婴儿安全岛”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弃婴问题,它只是为社会提供了一个折中的思路,为弃婴提供了一个安全可靠的空间而已。至于弃婴行为背后的社会保障问题、贫困救助机制等,政府也需要认真对待,并加快完善相关制度,让初到世上的小生命,都能有个温暖的家。

“福利院的人力和设施有限,再这样下去,我们的处理能力会跟不上的。”说这话的是南京社会儿童福利院“婴儿安全岛”的工作人员。本月10号,南京启用了“婴儿安全岛”计划。初衷是给那些被父母遗弃的小生命“生的机会”。没想到,这安全岛反倒成了少数父母逃避责任的好出口。最近几天,甚至有外地的父母“慕名而来”遗弃孩子。(12月24日中国广播网)

事实上,早在南京“婴儿安全岛”启用之初的舆论争议中,就有不少人提醒过“此举可能‘鼓励’父母弃婴”的“后果”。乍一看,如今的“实际情况”似乎佐证了这一观点,但我们有必要搞清楚的是,这所谓“增长的弃婴”究竟是被安全岛“鼓励”出来的,还是父母本就打算遗弃,只是原先可能被丢弃在马路边、草丛间,如今被集中到安全岛来的呢?个人以为,后者的可能性或许更大,而这,不正是当初设立“婴儿安全岛”的目的所在吗?

没有人会否认,父母肩具抚养子女的义务,但也必须承认,并非所有遗弃婴儿的父母都是面目狰狞的恶人。事实上,就像南京社会儿童福利院保育科科长刘萍所言,现在整个社会的生育率比较低,父母几乎不可能遗弃健康的婴儿,基本都是因为觉得孩子的病无力医治才这么做的。当然,站在道德的角度,我们依然可以厉声指责这些家长逃避义务、不负责任,但问题是,道德指责总是廉价的,而现实则要复杂、悲怆得多。对于那些自己都挣扎在生存线上的人们来说,一个先天愚型、脑瘫的新生命,往往可能成为压倒他们希望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方面,我们可是有过“最心痛的领悟”的呀!还记得当年东莞那起震动全国的“韩群凤溺子案”吗?应该说,事发后韩群凤之所以能够得到人们的普遍谅解甚至同情,就在于其溺杀脑瘫双儿行为的背后,有太多的“情非得已”——苦苦支撑13年、耗尽家财、精神几近崩溃……诚如舆论反思的那样:倘若我们的社会救助机制能够在韩群凤彻底绝望前伸出援手,还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吗?像韩群凤这样的“中产收入者”尚无法承受脑瘫儿所带来的“生命之重”,别的那些更加卑微潦倒的家庭又该怎么办?

站在此一角度上,我们固然离不开“遗弃罪”这样的刑罚手段来震慑那些不负责任,甚至是恶意弃婴的父母,但与此同时,更需要从源头上遏制弃婴现象。比如提高婚检率、降低缺陷婴儿比例;又或者,对于那些经济困难的新生儿家庭,是不是应该完善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对先天患有重症的婴儿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较高的报销额度,以减轻家庭负担呢?此外,还可以考虑按接收人数增加对于福利院的财政拨款、人手调配,避免将压力完全转嫁到福利院身上。

总之,“婴儿安全岛”门庭若市,错不在安全岛,而在制度、在环境、在人心,站在被弃婴儿的角度,我们依然要对安全岛说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