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双休日

7月9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委办公室、丰润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一份《关于取消“双休日”休假的通知》。该文件是出于“工作需要”——“目前丰润区正在搞社区生活、城区建设活动,区委、区政府为把活动搞得更好,要求全员参战”。据报道,当地官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该通知已被连夜取消。

 资  讯 

取消“取消休假”近似儿戏

即时 | 2016-07-12 07:36

取消双休日休假的通知刚刚下达,又连夜取消该通知。日前,某地绕口令式的做法,一时引发关注。

先不说这么做是不是有朝令夕改之嫌,更重要的是需警惕政府有出台政策不经过合法性审查的倾向。首先,取消双休日休假行为本身是不合法的。出台政策前是不是应该先查查相关法条呢?毕竟,不依法行政,就可能出现法外决策、随意决策以及非理性决策的问题。等发现问题再去补救,哪怕立即撤回通知,怕也有损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进一步梳理后发现,当地是为了配合城市工作而下发通知,取消从7月9日起至7月31日的双休日休假,目的是想争取更多时间来保障完成工作。这一出发点无可厚非,可是我们应该意识到疲劳战打不赢持久战,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以不休假为手段未必就能高质量完成工作,效率受损不说,还可能带来动机与效果的割裂。欲速则不达,保证合理足够的休息,才能高效地完成工作。

听一个朋友说过他们公司有个怪现象,老板不走,员工即使完成了当天任务,也会耗在公司玩游戏。为啥?“我这加班加点的,老板看到了,也会认为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其实这种苦劳空具形式,没有多大意义,实际工作中应该避免才是。

基层干部不容易,当一名称职的基层干部更不容易。为了完成工作,他们经常是五加二、白加黑,生活跟工作的界限模糊,工作压力很大。在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违法违纪要严惩,但也要保障基层干部的合法权益,多给他们一点关怀。如果出现阶段性的紧急任务,确实需要某一段时间集中力量完成,其实可以采取更合理、更人性的办法,比如说用后期调休的办法来弥补,把大家的心气理顺了,休息时间保证了,工作起来也会更有劲头。

当然,如果有同志自愿奉献,希望抽出更多个人时间保障工作完成,这是值得表扬的,与保证休息也是并行不悖的,理应得到支持。

(赵梦媛,《人民日报》)

取消书面违法,更应消除事实违法

即时 | 2016-07-11 11:15

7月9日,河北唐山市丰润区委办公室、唐山市丰润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一份《关于取消“双休日”休假的通知》,要求下辖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位,区直各单位从7月9日起至7月31日,一律取消“双休日”休假。当晚,该通知被连夜取消。(7月10日澎湃新闻)

《关于取消“双休日”休假的通知》是由丰润区委、区政府“两办”下发的,通知的事项是由“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的,这说明,取消“双休日”休假的决定不是随随便便作出的,而是一件经过深思熟虑的严肃的决定。那么,在这个深思熟虑的过程中,就没有人意识到这个决定违法吗?如果没有,那就是当地党政机关法律意识淡薄到了可笑的程度,如果有,那就是公然无视法律的存在,并且依然抱着“权比法大”的心态在做事。

虽然当地区委、区政府迅速收回成命,“就7月底之前的‘双休日’不再作统一要求”,但取消一个通知易,改变法律意识淡薄或“权比法大”的思想意识难,要知道,违法的事情不表现在红头文件上,却可能仍然表现在实际工作中。而且,在取消取消“双休日”休假的通知的通知中,在表示不对“双休日”作统一要求之后,仍然强调“重点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要统筹安排,积极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所谓的“统筹安排”是否包括实际中对“双休日”的取消,不得而知。

实际上,《劳动法》中也未对“双休日”作出明确规定,但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长作出了严格限制,所以,更进一步地讲,是否保障基层公务员“双休日”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是否保障他们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网上有一种声音,认为这是针对公务员的事,跟普通老百姓没有什么关系,而且,公务员有那么好的福利待遇,一段时间没有双休日有什么可抱怨的?且不说普通公务员的福利待遇未必有一些人想象的那么高,从这个角度看待这个问题实际上没有任何理性可言,也不可能看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从表面上看,这是某个单位(政府)取消了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休假,似乎属于单位内部事务,但从本质上来讲则是,无论对内还是对外都存在无视法律的问题,即,对内无视劳动者权益,对外对国家法律极度无视甚至是蔑视。而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公然无视法律、无视劳动者权益的,竟然是一级地方政府。

无视作为劳动者的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的地方政府,很难想象它会尊重辖区内其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视国家法律的地方政府,很难想象它会在行使自己的权力时,能够严格做到依法行政,能够尊重辖区内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也正是这一事件中最让人吃惊和恐惧的地方。这一事件说明,依法行政在某些地方政府那里,仍然是一个问题,是一个需要严肃对待并认真解决的问题。

取消公务员“双休日”,真的有必要吗?

即时 | 2016-07-11 11:11

7月10日,丰润区官方内部人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中共唐山市丰润区委办公室”和“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7月9日联合下发的《通知》。该《通知》称,7月9日,(丰润)区委、区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取消“双休日”休假的通知》,现予以取消,就7月底之前的“双休日”不再作统一要求。(7月10日澎湃新闻网)

连夜发文,“取消公务员双休日通知”,唐山丰润不是第一个。仅今年5月份以来,至少在河北的吴桥县、霸州市都曾出现类似事件。

“双休日”是法定休息日,公务员的休息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公务员法》也明确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给予相应的补休。取消公务员“双休日”并非不可,但需要给予相应的补休或加班费。

舆论的质疑在于,取消“双休日”是否必需,是否应当“一刀切”?比如,此番丰润区取消“双休日”给出的理由是“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取缔非法客运三轮车、清理市场外溢、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和重点通道沿线环境等。而这些工作,主要限于相关执法部门,一刀切地取消“双休日”不尽合理。另外,事后补休或加班费也语焉不详。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公务员更应有奉献和牺牲精神,不过,在正常情况下,政府应当模范守法,尊重公务员休息以及补休和获得加班费的权利,避免决策的随意性,更不能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

文/纪卓瑶 图/朱慧卿

“双休日的小船”怎能“说翻就翻”

即时 | 2016-07-11 08:40

7月9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委办公室、唐山市丰润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一份《关于取消“双休日”休假的通知》。据文件照片显示,“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位,区直各单位: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1日,一律取消‘双休日’休假。各地各单位要按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全员正常上班,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纪委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实地检查。”而此消息被澎湃新闻报道后,该通知于次日中午被丰润区官方取消。(据7月10日澎湃新闻网)

在全国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试水两天半休假之际,丰润区如此强硬的做法不仅没有得到舆论的支持,而且还收获了民意的反弹,取消双休日通知一发,一些单位的员工开始骂街就可见一斑。丰润区根据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向唐山抗震四十周年献礼是一种政治需要,其初衷虽然不能说是“特别完美”,但也没有坏处,但就因政治需要而侵夺公职人员的法定休假权,却是完全背离了法治原则,严重讲就是“权大于法”的一种体现。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直接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第43条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而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规定不超过44小时。同时规定加班加点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自1995年5月1日起,国务院进一步把职工工作时间缩短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可以说,无论从《宪法》的价值意义,还是《劳动法》的具体规定,“双休日”都是公民人人必须享有的、不可剥夺的一项基本权利。

“双休日的小船”是有法律护航的,怎能“说翻就翻”呢?于是有了媒体的报道,丰润区立行立改、果断纠错,立即收回了取消双休日的通知,但这也不值得点赞,因为其收回取消双休日的通知是舆论倒逼造成的,是无奈之下做出的姿态而已。现在需要反思,甚至追责的是,作为一级政府不会不知道劳动者的休息权,也不会不知道如何依法行政,但这样违法的通知硬生生能下发,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在支撑呢?如果不能找准症结,那么类似的荒唐规定难免还会披着马甲出现。

其实,作为公职人员双休日加班也是正常的事情,毕竟公职人员需要一种奉献精神,他们本身的觉悟更应该高于一般群众。比如在中心工作到来之际,“5+2”、“白加黑”的工作情况也经常出现,但这也是具体情况下的具体对待,不是一种常态,更不能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发文取消公职人员的休假权吧。丰润区处于一个特殊时期,要对市容环境进行彻底整治,也是一项中心工作,其实丰润区的执政者如果能够认真听取一下公职人员的意见,认真论证一下,比如可以让公职人员进行轮休等。

丰润区在发出取消双休日休假通知,次日便收回一事上,确实很尴尬,也让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一定伤害。一方面说明我们的一些政府在某些事项上依法行政的意愿并不强烈,也并不主动,习惯于“长官意志”思维;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公众的法律素养有了提升,依法维权的意识在增强。

取消公务员双休日,依据何在

即时 | 2016-07-11 07:23

【违反法律法规,乱发“红头文件”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仅仅“连夜取消”就行了吗?要不要有人为此负责,或者出来稍微解释一下?】

7月9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委办公室、丰润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一份《关于取消“双休日”休假的通知》。该文件是出于“工作需要”——“目前丰润区正在搞社区生活、城区建设活动,区委、区政府为把活动搞得更好,要求全员参战”。据报道,当地官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该通知已被连夜取消。

从政治学维度,这是一种以实质正义漠视程序正义的行为;从行为学维度,这是典型的“动机决定论”或“目标决定论”;从老百姓维度,这就是拍脑袋决策,好心办坏事。开展“城区环境秩序暨重点通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对不对?当然对。问题是,目标对了就可以不考虑手段吗?丰润区一纸“通知”就将辖下公务员的“双休日”都给取消了,真的合适吗?虽然,当地官方及时取消了这份通知,但它决非个别现象——仅今年5月以来,河北吴桥、霸州两地已发生过类似事件,这就值得一议。

在我看来,丰润区下发的《关于取消“双休日”休假的通知》是典型的“以下犯上”。其一,现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公务员法》也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国家法律在此,丰润区下发与法律精神相抵触的“红头文件”,显然是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表现。其二,去年以来,国家一再强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为推进政策落实,一些地方相继出台“强制性”细则,譬如将休假情况与单位、个人的考核、评优等挂钩。取消“双休日”之举,显然与上级精神背离。

发这种“红头文件”的负外部性明显,公务员队伍有怨气,哪怕中心工作再紧,基本的休息权利也要保障,不能随便剥夺。再说了,人不是机器,不休息好怎能好好工作?就算“双休日”被迫上班,“五加二、白加黑”也会影响工作效率。公众恐怕也有看法,虽然区委办、区政府办的出发点不错,也没有找群众的麻烦,不过公权力也要恪守法律底线,太任性不是好事。而且,朝令夕改,对公权力形象也更加不利。再说了,公务员的休假权利得不到重视,会不会在社会上形成不良的示范效应?譬如说企业。

最后,笔者也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违反法律法规,乱发“红头文件”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仅仅“连夜取消”就行了吗?要不要有人为此负责,或者出来稍微解释一下?


“停休令”前后反复,不是办事是搞事

即时 | 2016-07-11 08:03

7月9日,唐山丰润区“两办”发出《关于取消双休日休假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7月31日,一律取消双休日休假。各地各单位要全员正常上班,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不久这份短命的通知又被另一份通知连夜取消。

忙得连双休日都要取消,丰润区不是一般的忙。有人认为这是不是在玩戏法,博个一心扑在工作上的美名?任务重工作多,偶尔加个班加个点什么的,干部群众也能理解,但持续一个月的时间就过了。公民的休息权是写入法律的。政府是社会管理者的角色,不能嘴巴里让别人尊重劳动者的权益,自己却带头搞破坏吧?

除了对职工权益的侵害,有关部门也得反思一下,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任务重工作多的?一方面是唐山城区正在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标准高了,各种工作因为标准提高的原因,得重新理一遍,难免事情也就多了,时间就有点不够用了。但另一方面,现在的任务重是不是也说明历史的欠账多呢?忙得休假都顾不上,平时干嘛去了?一些地方,平时疏于管理,考试来了临时抱佛脚;平时疲疲沓沓,睁只眼闭只眼,任务来了就折腾干部折腾群众。别的不说,至少此次取消双休的理由,非法营运三轮车、市场外溢、乱停乱放和重点通道环境综合整治,这些事得靠平时一点一滴做起来,平时就得做好的工作,何必要拖到某一时段集中解决?而且,到底是人折腾人还是事折腾人也得搞搞清楚了。有些地方一个领导一个指示,一个部门一个说法,每天都有开不完的会、汇报不完的工作、整理不完的文件,空里来空里去,真正该办的事反而落下了。看起来人人都很忙,但真正办了多少事又没有人说得清楚,这不是在办事,而是在搞事。

不论是向什么献礼,也不论是创建什么,本身不是目的,也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如果一两个月就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创成功了,就红旗奖状领回家,那反倒要打个质疑的问号。养成良好的素质不是一朝一夕之功,突击得来的东西终不如平时养成的东西来得可靠,今天为了配合创建,大家安分地呆着,三轮不上路了,小摊小贩也消失不见,创建完了呢?生计就可以就此扔了,利益所得,就可以不要了?只怕也是一厢情愿。

各种各样的创建整治在推动城市面貌上作用显著,但创建因为重结果轻过程,也容易导致运动风盛行。一些地方搞大会战、突击过关,投机取巧,反而不重视平时的工作,这其实只是另种形式的拔苗助长。创建本身也不是目的,改变城市治理模式才是目的,要让小摊小贩不上街,光取缔是不够的,还得给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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