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街区制,并不是挽起袖子简单拆墙

2016-02-24  第036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印发,意见部署了多个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实招”,其中最受舆论关注的,就是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详细]

推广街区制,并不是简单拆围墙

在人多地少、交通拥堵的我国各大城市,推行街区制对于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城市拥堵具有现实意义。然而这必然涉及多数人切身利益。因此从各种声音反映出一种焦灼心态。实际上,《若干意见》乃城市规划建设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文件提出推广街区制,并不是说马上就要挽起袖子拆小区围墙。不少人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文件中“原则上”、“逐步”等措辞。 [详细]

拆除有形的围墙不易,拆掉心墙可能更难

推行街区制需要打消各种顾虑。比如,住宅小区开放之后小区居民会有多种担心,如居住环境嘈杂、安全缺乏保障等,这需要有关方面出台配套解决办法,否则,会影响城市的宜居指数。再比如,开发商会担心影响业主居住品质,继而影响楼盘销售和价格,同时,物业公司也担心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高,需要打消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顾虑。 [详细]

开放小区,首当其冲是从立法上使之有法可依

街区制表实际是法规制度和公众心理上的嬗变,只有纳入立法议题经过广泛商讨博弈,在尊重和保障私权的基础上获得最大民意公约数,才能消除公众顾虑。将政策上升为法律,不仅需从立法上重新明确街区道路、绿地等资源的归属,减免业主对于小区开放资源的负担;还需修改城市规划、房地产、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就街区安全、物业管理、环境等问题完善配套制度。 [详细]

除了完善配套,更需要某些单位、小区率先示范

应自上而下、先易后难,逐步将街区制推而广之。换言之,只有先开放政府大楼、企业事业单位大院以及公共机构,才能树立榜样,让人看到推行街区制的好处,从而形成社会共识。如果政府大楼依旧高墙林立,而景点、公园仍然关起门收费,推行开放小区的成本和代价将很大。 [详细]

开放街区向城市积弊动刀子,确实是符合效率最大化原则的城市规划建设思路。但也应承认,推广街区制不能简单“一刀切”,仍然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