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点”正确,“扣款植树”情有可原?

2016-04-05  第044期

据报道,甘肃临洮公职人员工资被克扣,引发反弹。这些“吃财政饭的”教师医生公务员,每年都会被扣除一个月工资的10%作为“树苗费”捐助款。当地政府回应称,也是为了实实在在的把绿化搞上去。当地会立即制定代扣绿化费结余资金清退方案,对从2013年至2015年的278.6万元结余资金,尽快清退给干部职工。  [详细]

绿化费已被取消情况下仍强制收取,涉嫌违规

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已在2013年取消了收取30多年的绿化费。取消绿化费,其初衷恰恰是由于考虑到植树劳动量难以量化、不具操作性,鼓励民众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履行植树义务。然而临洮县的做法,等于将植树义务全部落入到全县财政给养人员的身上,是对于植树义务的窄化与异化。这在本质上属于不折不扣的乱收费行为。 [详细]

强捐绿化费,“正确”出发点遮盖下的权力恋栈

正是因为植树造林的理由最响亮,如当地官员所言,“实在想把绿化搞上去”,所以临洮的绿化费扣得很强势。它吃准的就是这个出发点的无可挑剔,是明知行政违法、但即便被揭也觉得无伤大雅,也自恃为出自“权力道义”。这也是很多行政部门一旦“东窗事发”,往往将“出发点”作盾牌的权力心态。 [详细]

更值得正视的是,“扣款植树”背后的基层困境

这起案例凸显了当前义务植树的两层现实困境。其一,绿化费取消后,义务植树的责任和成本该如何合理分配,政府财政是否应在地方的环境优化和绿化上展现更多“兜底”性责任,财政支出又从何而来?其二,公民的义务植树积极性该如何被有效地调动,而非陷入流于形式或“无人问津”的尴尬之境?这考验的既是地方政府的智慧,也需要在义务植树相关的顶层设计上有实质性的完善。 [详细]

即便义务植树确有困难,也要沿着法治轨道想办法

对于像临洮这样处于连片特困地区的县市,中央对于它们的扶贫工作,有较为细化的政策支持。植树造林是加强生态建设的重要工作,显然在中央扶贫工作的政策支持范围内,应当获得精准扶贫的政策性支持。 [详细]

义务种树说到底是让每个公民主动自愿尽责,法治化就是要把公共的责任分解为每个人的自觉,通过引导和适当的经济激励来释放绿色合力。于此而言,修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并尽快颁布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这是厘清各色“绿化费”乱象的当务之急。 [详细]

植树绿化确实是全民义务,然而对于那些自然条件恶劣的特困地区,更应是一项不容逃避的政府责任,考验着当地政府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