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博文精选 > 正文
孔夫子的“男女关系”观
2010-07-12 09:56:35

一位朋友在他的专著《中国文化通史》中说:“在儒家孔子那里,妇女是受到尊重的”,证据便是孔子所编的《诗经》——不仅是《诗经》第一篇第一句便是“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经》中还有不少“那么善良,那么可爱,温柔多情,而又羞羞答答”的“东方女性典型”。因此,他说:“如果不尊重女性,他会编出如此诗篇来吗?”这位朋友也说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句话,认为这只是孔夫子的“一时失控之语,并非他一贯的主张。”他说的这两个方面属于不同的层面,却可以“男女关系”一言蔽之。

认为孔夫子重男轻女的,最常用的论据,便是“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一般的学者都将这句话翻译为“只有女子和小人是难以教养的”的:把女人与小人相提并论,不是“男尊女卑”又是什么?这种注解过于粗疏。孔德成之《论语集注》对于此语的注释为:“此小人,亦谓仆隶下人也。君子之于臣妾,庄以莅之,慈以畜之,则无二者之患矣。”此处所说的“小人”为“仆隶下人”,此处所说的“女人”则为“臣妾”,如此注释,与下半句“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方可衔接——与他们太亲近了,他们就会没大没小,与他们疏远了,他们又会怨你——所以,这句话与不分青红皂白地贬斥所有的女人,还是有区别的。

但这并不是说,孔夫子就没有“男尊女卑”的观念。男人可以有妾,而且“妾”在家中的地位与“仆隶下人”相当,这本身就是“男尊女卑”的产物。孔夫子自己即为“妾”之所生,其生母颜氏徵在就是叔梁纥的小妾。他是知道“妾”在那个家族中的地位之低微的,但他还是接受了这种“男尊女卑”的社会现实。由此可见,即使圣人,也受他赖以生存的现实社会之局限。并且,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还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例如,周武王说过,他有治乱之能臣十人(“予有乱臣十人”),孔夫子就觉得不妥了,纠正说:“有妇人焉,九人而已”。 此“妇人”便是“武王之妻邑姜”[1]。贵为周武王之妻者,还得因为是“妇人”而被孔夫子打入另册,却又惶然其他?!我那位朋友认为孔夫子尊重妇女,主张男女平等,恐怕是有失偏颇的。

从孔夫子编定的《诗经》中,确实也可以窥见他的“男女关系”观,但这已不是男女平等不平等的问题,而是以情爱作为联结点的那种男女关系了。《论语》中孔子评说《诗经》的有两条,一条是:“《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另一条是:“《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可见,在孔夫子看来,男女之恋或男女之情,只要把握适中,本是无可厚非的,用《中庸》的话说,则是:“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至于“适中”的标准,大概就在于“不淫”与“无邪”了。《诗经》有诗:“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孔子评点此诗说:“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不仅是《关睢》,就是像这样的诗,如果放在明、清之际,大概都要像《西厢记》中的“我是多愁多病的身,你是倾国倾城的貌”一样被当作“淫词艳曲”,但在孔夫子看来,却是“乐而不淫”和“思无邪”的。在这一点上,他确实比他的徒子徒孙们来得开明。

话说回来,以上两种“男女关系”,也不是可以截然分开的。在男尊女卑的时代,很难有纯正的男女情爱。所谓“男女大防”,“防”的往往只是女人,她们只是男人的附属品,不能在男女关系上越雷池半步。男人在占有她们的时候,性欲多于情爱。男人可有三房四室,女人不乏贞洁牌坊。纯正的男女情爱,往往成为礼教束缚下的撕心裂肺的人间悲剧。这是男权社会的必然结果。对此,主张“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家们无疑得承担更多的责任,倘若追溯上去,认为“男女授受不亲”乃“礼也”的孟子脱不了干系,将女人视为男人之附属物的孔老夫子似也难辞其咎。(宋志坚)

相关新闻
“保险箱”不保险的教训
李新月:明星凭什么让人尊重
国家机关节能别只盯着电梯
拿起法律武器与"忽悠"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