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的纱帽与公众的健康,按理并没有可比性,但湖南省质监局局长蒋新祺9月7日上午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有关金浩茶油质量问题时的回答,却足以让公众惊出一身冷汗。
针对于记者今年2月就发现的茶油质量问题,为何在长达半年的时间内,质监局迟迟不向大众公布的提问,蒋新祺告诉记者:公布出去,我违法,这边网民不高兴,那头国家要惩治你。我公布了,可能乌纱帽不保,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社会问题。
蒋新祺的回答简洁干脆,没有拖泥带水。但其中透出的信息并不简单,还是有回味的内涵的。蒋新祺的意思是,金浩茶油的质量问题信息是不能公开的,公开就是违法的,违法就要挨处理,自己的纱帽不保。那我们公众想简单地问几个问题:作为食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部门,质监局工作的职责是什么,是否承担着保障公众食品安全的责任?如果承担着这样的责任,那么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明知存在质量问题的茶油继续在市场上流通,却不作为或者作为了却不到位,广大消费者被蒙在鼓里继续消费着问题茶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到底由谁来负责?如果连这样重要的信息都不需要公开,又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那么质监局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或者说质监局还需要继续存在下去吗?难道公众的纳税钱供养起来的监管部门,就是这样监管的?发现不了问题可以说是技术问题,发现了问题却不作为,该是什么性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