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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便民市场不得销售三无食品
来源:东南网 2011-06-03 编辑:唐丽萍

另据福州晚报讯便民早市经营时间为凌晨时段,一般应在8:00前全部退市;不得销售未经检疫的肉类产品和“三无”食品。昨日,新版福州市区便民市场管理规定(试行)出台,明确将依法取缔未经批准的占道市场或违反规定的经营摊位。

每个市场均须

建立检查台账

根据试行规定,福州便民市场实行准入登记制度。市场所在街镇负责对市场经营户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登记,向经营户收纳一定的保证金和管理费,亮证经营。同时,要按照谁收费谁管理原则,每个市场均须建立检查台账,以确保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和食品安全。

试行规定强调,便民早市应符合相关规定,即便民早市经营时间为凌晨时段,一般应在8:00前全部退市,个别早市根据所在地实际道路交通情况适当调整收市时间,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半个小时。便民全日市经营的时间也要按市场审批核准时段运作。

便民夜市经营时间为傍晚、夜间时段,上市时间夏秋两季不得早于19:00,冬春两季不得早于18:30。必须统一配备灯光照明设施,确保用电安全;市场摊位必须分类划片整齐设置,同一类型摊位要具备规格统一的货架;不得超出核定经营范围,不得销售食品,不得销售非法出版物及盗版音像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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