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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反腐败历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06-06 编辑:黄水来

当下,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腐败问题已经进入高发、多发、易发状态,除了影响恶劣的高官腐败问题,基层官员屡成大贪污犯的现象也备受关注。如何规范干部的管理,尤其是如何有效监督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当前最大挑战,这与维护执政资源安全、防止执政资源流失直接相关。

李成言说,“让官员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中共建党90年来取得的最宝贵反腐经验。近年来,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出台为标志,中共正逐步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党的廉洁从政准则的修订以及一批党风廉政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中共构建了一套较完备的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颁布和重新修订为标志,中共建立和完善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然而,中共距建成完整、务实、科学、高效的反腐体系尚需时日。他指出,首先,目前官方对掌握关键权力的官员特别是“一把手”,依然欠缺有效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亟需补齐这块“短板”。“反腐过程中出现的大量窝案、串案,说明监督机制仍亟需完善。监督机关应该被赋予独立监督权,这样才能避免出现被监督者领导监督者的情况,带来真正有效的监督,监督部门应被赋予更多行使职能的空间。”

第二,监督机关一定要加强直接发现腐败线索的能力。由于大量腐败线索都是被偶然发现,应加大监督机关在很多领域提前介入调查的力度。

第三,应进一步研究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可行性,用法律来规范官员财产申报问题。如果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能够实现财产阳光化,各方的监督力度必将加大,更有利于实现监督法制化。

正如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年三月在“两会”答记者问时所说,当前中国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要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中共反腐将沿着这条路继续前行,人们期待早日收获“让官员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体制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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