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看闽跨越发展:八闽飞歌唱跨越
来源:福建日报 2011-06-07 编辑:唐丽萍
合作之门正在一扇一扇打开,并且越来越成熟,走向法制化。 2009年5月23日,大陆首个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出台,两岸农业合作从此进入“深耕”阶段。2010年10月,大陆首部为物流业立法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又在福建落地。截至目前,福建已成为全国涉台立法最早、最多的省份,现行有效的涉台地方性法规已有9部。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和福州市、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众多地方性法规中,现行有效的涉台条款更多达48个。 把机遇化为优势,把优势变成机制,把机制固化为法律。福建让闽台合作跨出的每一步变得越来越坚实。 八闽初夏,暑热袭人。5月23日起,福建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率省直和地市主要领导,顶着烈日,开始了外界称之为“拉练”的工作检查,对全省各地市逐一现场检查、分析总结、调研指导。 “拉练”首创于去年。这是一场推动福建各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硬仗,不回避问题,在比学赶帮中破解难题。这更是一次对省直和地市主要领导干部加快推进科学发展的大考。用省委书记孙春兰的话说,下决心挤出12天时间搞“拉练”,“就是要以更宏大的气魄、更开阔的视野、更有效的举措,强力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信念决定视角,视角决定未来。 闽山闽水间,3600多万八闽儿女把一首跨入新时代的发展主旋律唱得更加雄壮、更加豪迈。(载6月7日《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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