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院校6月30日开始面试、体检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11-06-09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9日讯(记者 叶琦)省高招办消息,2011年军队院校招生(含国防生)政审和面试、体检方案确定。 军队院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须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且均为合格。有意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应于6月15日至20日期间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 我省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于6月30日至7月4日进行。考生参加面试、体检须持本人政治考核表、准考证、学生证和3张1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近期照片,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考生要注意提醒面试小组负责人在体检表上签署面试意见,再持本人准考证和有关表格前往体检点参加体检。体检时,严禁携带通信工具进入体检场所,严禁找人代检或涂改体检结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考生完成体检项目离开时,应主动将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交由工作人员收回,严禁私自将“三表”带走,违者按不合格认定。 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将于7月6日公布在福建招考在线(www.fjzs.com.cn)网站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当日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查申请,并于7月7日上午8点前到省军区招生办指定医院进行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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