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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被暴打到底该不该还手?
来源:东南网 2011-06-14 编辑:黄水来

3日,厦门一公交司机被乘客暴打至晕倒。醒来第一句话便是:“我做到了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不只厦门,“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几乎成为全国众多城市的公交公司所倡导的不成文的行规。现在,它被厦门市民推上舆论焦点。许多市民在网络发帖,质疑“打不还手”,为公交司机喊屈,直指“委屈奖”为“窝囊奖”。(见6月13日《海峡导报》)

“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是对某些服务行业提出的最苛刻的要求,目的是为了避免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矛盾升级,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为了安慰受到伤害的员工,一些服务单位设立了委屈奖,应该说,此举效果明显,一些矛盾与纠纷在服务人员的“忍让”中得到了化解,对此相信大家都会感觉得到。

但是我们也遗憾地看到,有些人把服务人员的忍让当做软弱可欺,动辄言语谩骂、甚至拳脚相加,看了记者的报道,不禁怒火中烧,莫非公交司机就是出气筒,凭啥被凌辱了还得忍气吞声?为此有人干脆说“委屈奖”与“窝囊奖”没有区别。对此我的看法是,当今社会许多人都有一肚子怨气,在找不到地方宣泄的时候,难免会拿公交司机出气,但也绝不是无缘无故地发泄,毕竟有些司机服务态度很差,加之随意开、关门与不注意掌握急刹尺度,导致乘客骂娘,这个时候,司机如果针锋相对,既会使矛盾升级,也不利于安全行车。公交公司设立委屈奖,可以有效地避免乘客与司机直接对抗的风险。

当然,在司机生命受到威胁时,这个行规显然不太靠谱,我赞成厦门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的意见——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司机应当正当防卫。不过,我总觉得司机被暴打,根源大多出在司机身上,乘客不是疯子,断然不会随便将司机往死里打,在有一点小矛盾、小摩擦的时候,只要坚守“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信条,我相信乘客绝不会置司机于死地,因为打人者不会不知道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还是那句老话,既然选择了这个岗位就得忍受什么样的委屈,其实只要你真正时刻把乘客放在上帝的位置上,谁会没事找事骂人打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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