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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14类农产品每日公示检测结果
来源:东南网 2011-06-14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14日讯(记者 沈雪燕 俞志村 董加固 黄谨 林小明 通讯员 颜晓帆 文/图) 泉州市“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纳入安全准入的试点单位有20多家商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准入农产品有14种品类。昨日,泉州市食安办正式对外发布称,但凡进入试点单位的准入品种,都要在销售场所公示检测结果,并拟通过准入制度使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试点工作从本月开始至11月30日。

试点的准入品种如下:蔬菜类有茄果类、白菜类、豆类、绿叶菜类、甘蓝菜类和瓜类等六大类;水果类有苹果、梨、柑橘类;畜禽产品类有猪肉;水产品类有鲜活鱼类、虾、蟹、贝类。除了这些品类,其他农产品进入市场时仍按以往的检查程序。

在生产环节中,此次纳入试点的单位有全市所有“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养基地、副食品生产基地、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及水产品养殖和捕捞等单位。

流通试点单位有泉州市蔬菜批发市场,泉州恒信水果批发市场,东街菜市场,新门菜门场,泉州新华都东街店、汉唐店、湖心店、温陵店、丰泽店、新门店、汇金店、浮桥店、润华店、展览城店,永辉超市泉秀店、东街店和浮桥店,捷龙购物广场涂门店,沃尔玛江滨北路分店,好又多刺桐店,麦德龙泉州店,双秀超市田安店、泉秀店、丰泽店。

按规定,流通试点单位须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室、点),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每日抽检入市农产品,发现问题即通报农业、海洋和渔业部门。批发市场、商超和仓储企业(包括冷库)、配送中心、连锁店等单位,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公示检测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品名、产地、质量安全状况。

试点工作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把控农药、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市场管理者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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