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厦门首批限价商品房7月1日起申请
来源:东南网 2011-06-17 编辑:唐丽萍

单身满30周岁可单独申请

以往,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要求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这次,单身年满30周岁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年龄按公布的申请截止日计算,即1981年7月31日之前出生的即符合年龄限制。

此外,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人数与配售房型无关。“你一个人,但要选择三房的房子,只要有这个房源,就可以,这在以往是不允许的。”

退出保障性房租赁也可申请

现已承租保障性租赁房等政府优惠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在按规定向租金补助部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并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后,视为退出原承租的住房。经由市公房管理中心出具退出保障性租赁房证明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若未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恢复租金补助或租金优惠。

已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但未选房的家庭,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但若在本次申请限价商品住房期间,参加廉租房、保障性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选房及办理承租或购房手续的,则本次限价商品房的申请无效。

作假

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房

申请限价商品住房时,应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户籍、住房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购房资格。

对于已购房的,由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回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再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

上一页 1 2 3 4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相关新闻
·平潭:博士选调生可申购限价房
·厦首个限价房项目或年底动工
·厦门首幅限价房用地13日出让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