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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成人赴台个人游需交财力证明
来源:北京日报 2011-06-22 编辑:唐丽萍

政策解读

赴台个人游需“两证”

要参与赴台个人游的游客,需要持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个人旅游签注,之后委托本城市指定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入台证”。

财产证明“三选一”

旅行社方面要求游客提交的财产证明可以有三种形式,满足其一即可。第一种是房产证;第二种是20万元新台币(约4.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存款证明;第三种是55万元新台币(约12.3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年薪证明。

在台停留不得超15天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5天。如果遇到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因素必须延期的,应及时报告台旅会,并于事后自行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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