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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骗取公租房5年内不得再申请
来源:今日早报 2011-11-01 编辑:唐丽萍

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申请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应该如何退出?

昨天,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主要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的性质定义、建设和租赁管理职责分工、建设方式、资金筹集、套型面积、产权归属、房源备案、准入条件、申请审核制度、配租制度、管理制度、租赁期限、租金标准、退出机制及违规处罚措施等方面,一共35条。

《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管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租赁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包括在商品住宅、拆迁安置房等住宅项目中配建和独立选址建设两种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在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建设用地以招拍挂方式供应,建设资金由土地竞得者全额承担,建成后无偿移交住保房管部门或由其有偿收购,具体在建设用地招拍挂时予以明确;

在拆迁安置房项目中配建及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建成后由住保房管部门有偿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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